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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駕駛,人可以在裡面睡覺嗎?你敢嗎?

說起自動駕駛這個話題,一直以來都備受爭議。而關於這個話題的最大問題,不是技術方面的,而是法律上的。

試想一下,自動駕駛的車行駛在路上,發生輕微事故,誰應該為造成的損失負責?電腦應該選擇撞向一隻動物還是沖下公路嗎?車輛管理部門該如何給機器人做視力檢查?

下面我將講一下自動駕駛是什麼?

首先我們要知道,無人駕駛不等同於自動駕駛。無人駕駛中“無人”指的是人工智慧的控制權高於人類,不再需要人類司機的存在。而自動駕駛則意味著車輛擁有部分或完全自主行駛能力,但在必要時,仍需要人類來手控操作車輛。

實現自動駕駛必要的三大條件:眼睛、大腦、知識記憶

自動駕駛的眼睛:感測器探測(雷達、攝像頭等)

車輛通過各種不同波段的雷達感測器感應識別車身周圍的障礙物,方便行駛、會車和駐車時掌握好距離。雷達是靠聲波定位,為適應特殊(雨雪、沙塵暴等)天氣,雷達需要有一定的抗干擾能力。

攝像頭要求具有很強的適應性,能夠在下雨、下雪和大霧等惡劣條件下正常使用,遇到強光照射時也能正常分辨前方道路。

自動駕駛的大腦:決策系統(自動控制系統)

現在自動駕駛主要還是輔助性自動駕駛功能,並不能做到完全的自動駕駛,在未來當汽車將人工智慧結合在一起時,自動駕駛技術將達到新高度。

而決策系統又包括:自動刹車、自動轉向、自動泊車、自動跟車這幾部分。

自動駕駛的“知識儲備”:GPS全球定位系統

對於自動駕駛來說,我們每個人最瞭解的就應該是GPS全球定位系統了。全球定位系統可以看作是即時地圖、交通、車輛監測功能的集合,通過GPS可以車輛發送行車資料,為車輛下達了一項命令:按照既定路線自動行車至目的地。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會提出,自動駕駛的時候我們可以睡覺嗎?你想自動駕駛系統既有眼睛,又有大腦的,還有知識記憶——也就是GPS。那我們一上車只要把終點設定,就沒我們啥事了?那你說你會選擇睡覺嗎?可以睡得安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