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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不會過時也不會穿爛的時尚單品

如果你想買一件永遠不會過時也不會穿爛的時尚單品,馬丁靴一定是第一名。這種男女通吃,穿上就像腦門貼了酷字的皮靴已經經久不衰的流行了半個世紀。

真正有態度的搖滾青年們告訴你,馬丁靴並不是一種鞋子的種類,而是專指Dr.Martens,這個品牌生產的獨家皮靴。

這種潮人必備,明星同款,朋克朝聖的馬丁靴,其實最開始是一個叫克勞斯·馬丁的醫生在阿爾卑斯山滑雪的時候摔傷腳後發明的利於複健的充氣橡膠鞋底,後來他們把這種設計賣給英國專門生產工作鞋和軍用鞋的R.Griggs集團,生產出了最經典的1460款8孔靴。

1460馬丁靴本來是為Docklands巡警設計的工作鞋,但鞋邊的黃色針步和十分特別的鞋印,結合英國混亂的70年代,就像電影《落水狗》裡年輕人的裝扮一樣,成為了街頭和朋克的象徵。

當時嬉皮士文化正在英國興起,馬丁靴成了超叛逆的朋克光頭黨的標誌。為了顯示暴力和破壞的叛逆感覺,他們還會將馬丁靴鞋頭上的皮子撕掉,露出裡面的一層鐵塊。這種文化一直影響到現在,直到今天,還是有很多熱愛亞文化的年輕人,把馬丁靴當做自己的標籤之一。

馬丁靴最酷的特點之一是不怕舊,它的鞋型隨著主人的走路習慣和腳型而變。愛穿馬丁的老司機往往會把鞋帶系得緊緊的,纏在靴筒上。時間一長,不穿時靴筒也是適合主人腳腕大小的圓筒形。

比起定制和限量,最經典的鞋子也能成為自己專屬品。在現在,馬丁代表了一些人的生活態度和興趣愛好,搖滾、亞文化、復古、機車…比起嘴上說酷,穿衣有樣才更有說服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