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孩子的這些行為,只是溺愛,而非疼愛
現在的家庭,大部分只有一到兩個孩子,誰都是家裡的寶貝。 對於孩子的愛,家長們要多注意方式,在我們的生活之中,家長們不知不覺的就會加入了溺家孩子的行列,但自己卻還渾然不知。
被過度寵溺的孩子,往往由於長期被父母的溺愛所包圍,根本不知道為人著想,不會將心比心,不會站在他人角度考慮問題,一切以自我為中心,自私又自利。讓我們一起來提醒下家長們,你的對孩子行為,有可能只是溺愛,而不是疼愛。
1、過分的特殊待遇: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如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面前供他一人享用;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這樣的孩子自感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將來容易變得自私,不會關心他人。
從小就要讓孩子知道什麼是“一視同仁”。在家裡,爺爺奶奶是長輩,父母是頂樑柱,自己才是最弱小的。爸爸回家可以當著孩子面先抱抱妻子,再抱孩子;吃飯可以先夾菜給妻子和父母,最後才是孩子……在生活的一點一滴中,潛移默化地讓孩子明白:如何尊重長輩,如何關心他人。
2、經常說““他還是個孩子啊!”
當孩子在外面犯了錯時,不先去糾正孩子的錯誤,讓孩子道歉,而是維護他,“他還是個孩子”。長此以往,會更加難以管教。
孩子小,並不是最好的獲得原諒的藉口。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會對孩子有著重要的作用,會對孩子產生耳濡目染的影響。很多事情都是要從小培養的。
3、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
有的父母還給幼兒和小學生很多零花錢,孩子的滿足就更輕易了。這種孩子必然養成不珍惜物品、講究物質享受、浪費金錢和不體貼他人的壞性格,並且毫無忍耐和吃苦精神。
有的家長給自己買件衣服都要思考半個月,對於孩子想要的東西卻眼睛都不眨一下,以為這樣是愛孩子。其實不然,這會讓孩子學會奢侈、不懂感恩。愛孩子並不是要給他昂貴的東西,而是給他適合的。
需要買的東西自然不能省,但小的孩子判斷力很差。父母在購物的過程中,要教會孩子判斷什麼值得買,花多點錢也要買;什麼不需要買,再便宜也不值得買。從而樹立孩子對金錢的概念,讓他們知道父母賺錢並不容易。
4、包辦代替,允許孩子懶散
一些媽媽被問到要不要求孩子勞動,有的竟說:“我疼都來不及,還忍心讓孩子勞動?”也有的說:“叫他做事更麻煩,還不如我幫他做了。”
所以三四歲的孩子還要餵飯,還不會穿衣,五六歲的孩子還不做任何家務事,不懂得勞動的愉快和幫助父母減輕負擔的責任。這樣包辦下去,你可能會失去一個勤勞善良、能幹上進的孩子。
這樣的孩子會很懶散,飲食起居、玩耍學習沒有規律,要怎樣就怎樣,睡懶覺,不吃飯,白天遊遊蕩蕩,晚上看電視到深夜等。這樣的孩子長大後缺乏上進心、好奇心,做人得過且過,做事心猿意馬,有始無終。
父母應該在孩子小時候,就根據他們的年齡和能力,分配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給他們做。哪怕是自己扔尿布也行。即便是在家務中幫倒忙,但只要他肯幹,他就會知道自己對這個家也有付出的義務,他不是這個家的主子;從而增強他對家的歸屬感和責任感。
5、害怕哭鬧,當面袒護:
由於從小遷就孩子,孩子在不順心時以哭鬧、睡地、不吃飯來要脅父母。溺愛的父母就只好哄騙,投降,依從,遷就。害怕孩子哭鬧的父母是無能的父母;打罵爸媽的孩子會變成無情的逆子,在性格中播下了自私、無情、任性和缺乏自製力的種子。
因為他全無是非觀念,而且時時有“保護傘”和“避難所”,其後果不僅孩子性格扭曲,有時還會造成家庭不睦。教育孩子是父母的義務。要知道現在你遷就他,將來出到社會是沒有人會遷就他的。你希望自己教孩子,還是等他長大後,別人替你教呢?
6、過分保護孩子,生怕他“受傷”。
為了絕對安全,父母不讓孩子走出家門,也不許他和別的小朋友玩。更有甚者,有的孩子成了“小尾巴”,時刻不能離開父母或老人一步。
這樣的孩子會變得膽小無能,喪失自信,養成依賴心理;還往往成為“把門虎”,在家裡橫行霸道,到外面膽小如鼠,造成嚴重性格缺陷。本來“初生牛犢不怕虎”,孩子不怕水,不怕黑,不怕摔跤,不怕病痛。摔跤以後往往自己不聲不響爬起來繼續玩。
後來為什麼有的孩子膽小愛哭了呢?那往往是父母和祖父母造成的,孩子有病痛時表現驚慌失措,嬌慣的最終結果是孩子不讓父母離開一步。這些孩子就打下懦弱的烙印了。
一個有社會價值的人,都是在挫折中磕磕碰碰鍛煉出來的,抗挫能力和社交能力是一個人在社會上獨立生存的重要資本。人一輩子總有挫折,你能護他幾年,卻不能護他一輩子。難道讓他30歲以後才開始學習如何面對挫折,如何與人溝通嗎?
養好一個孩子不容易,毀掉一個孩子可能很簡單。所以這是一個任重而道遠的艱巨任務,父母們可別太大意。疼愛而不溺愛,才是愛孩子的最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