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李宗翰演活了秦玉河
雖然離2017還有一段距離,《我不是潘金蓮》還是提前鎖定了2016年最佳國產片之一,說它是喜劇版的《秋菊打官司》,或現代版的《官場現形記》都沒錯,這是一部可以從多角度解讀和討論的佳作。
其實電影的劇情不複雜,有一條很清晰也很易懂的主線,李雪蓮發現自己被騙了,本來說好了假離婚,但辦了離婚之後丈夫和別的女人在一起,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她還被罵成是潘金蓮,這口氣怎能咽下去?外人看來是個笑話,自己看來是天大的事,於是她開始告狀,想給自己討個公道;但另外一個角度,自己看來天大的事,在別人看來不外乎是夫妻矛盾的小事,官司自然是打輸了,沒曾想這個很軸的女人,開始了長達十年的漫長上訪歷程,從縣法院告到縣政府,再告到市里、北京,把整個官場攪的天翻地覆。
在影片中,幾個官員反復說的是小和大的關係,螻蟻能擊潰堤壩、小螞蟻變成大象,而到底是小事還是大事的爭論,也是影片值得思考的點。
劇情簡單,鏡頭更簡單,採用圓、方畫面,框定了拍攝中最多的是固定機位和平移兩種鏡頭,造成了獨特的第三視角,讓觀眾成為絕對的旁觀者,那麼電影複雜在哪兒?讓人回味的地方又在哪兒?恐怕只有角色和演員了。
范冰冰飾演李雪蓮,是有突破的,而圍繞在她身邊的28個男人,則獻上了精彩的群戲,有人被大鵬吸引、有人被範偉逗笑,但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出場不多、只有兩場戲的李宗翰。他的特別之處首先在於角色設定,就像結尾王公道說的“秦玉河是根,我們都是枝葉,現在根沒了,這場官司就不存在了。”李宗翰飾演的秦玉河是整個官司的“罪魁禍首”,他的兩場戲非常重要,是整個劇情推進的重要節點,所以看過至今仍歷歷在目。
第一場戲,李雪蓮本在猶豫要不要繼續告,於是去找秦玉河討說法。當時秦玉河正在和朋友喝酒,李雪蓮來逼他承認假離婚的事實,他不但沒有承認假離婚,還反咬一口,說李雪蓮是潘金蓮,這直接給李雪蓮接下來告狀十年鼓足了勁兒。
這場戲李宗翰一出場我就驚了,電影在選角上還是儘量貼近演員氣質,比如大鵬適合王公道的圓滑、狡黠;張嘉譯有馬文彬的老謀深算;最典型的是高明,演首長非他莫屬。唯有李宗翰演秦玉河,是我沒想到,也是和他以往角色反差極大的。這個捕獲萬千粉絲的“民國第一小生”以往的作品中多以顏值、氣質、情商“三高”的角色,也經常塑造性情高雅、溫軟如玉的角色,這次讓他扛起老司機和負心漢,實屬不易。出場時他和幾個朋友正在飲酒,感覺這為了演好這場戲應該真的是喝了一些酒的,面色微紅,又有三分醉態,面對李雪蓮的逼問,先是表現出無賴的一面,隨即露出了流氓的猙獰,在說出“我看你就是潘金蓮!”那句臺詞時,攝影機給了他一個面部特寫,在他的臉上寫滿了厭煩、鄙夷、薄情,一個不念舊情的負心漢形象仿佛要跳出那個圓形的畫框,真是太傳神了,她披著羽絨服,坐在酒桌上夾菜、端杯、飲酒、交談,和現實中市井男人毫無二致,找不到一絲表演痕跡。
第二場戲,無可奈何的官員找到秦玉河,讓他去做李雪蓮的工作,並以升職利誘。原以為這是一個市儈小人,沒想到他其實也成了一個“受害者”,李雪蓮告狀十年不勝其擾,對話中也在不斷維護自己現在的老婆,說他薄情嗎?好像也不是,他首先考慮的是現在妻子的感受,而放棄了可能到手的利益。這場戲中,李宗翰一改之前潑皮、無賴的形象,轉而成為一個向領導訴苦的工人,氣質和態度的轉變有反差但不突兀,展現出了極高的表演功底。
影片再一次證明了李宗翰的可塑性及扎實的演技,看完《我不是潘金蓮》開始期待他參演的《射雕英雄傳》,當然,也希望他在拍劇之餘,能兼顧多演幾部電影回饋影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