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的警惕:作家要是長贅肉就算完蛋
1949年1月12日,日本作家村上春樹出生。
無論身處哪個時代,倘若有人自稱是作家,一定會有很多人表示欽佩:“真了不起啊。”但如果再多介紹一句,“是那種勤奮又規律寫作的作家”,估計會被更多人當成是傻瓜般的存在。
因為人們對寫作這回事總抱有一種長久的迷思:它天生就該是藝術的、心血來潮的、日夜顛倒的,是和社會、世俗、健康這些詞語完全對立的存在。
以至於勤奮又規律的特質似乎越來越不為人所稱道,很多人在尋找所謂一瞬間迸發的靈感,將寫作視作一種神聖的儀式——一定要焚香沐浴,聽風寫作,或是借助於酒精、毒☆禁☆品。
可村上不介意被當作傻瓜。他跑步,聽密紋古典唱片,看甲子園的棒球賽,這些愛好從他少年時期就始終如一地存在,再加上29歲之後保持連貫持續的寫作。
村上收藏了一整面牆的唱片。跑步時他也喜歡聽音樂,比如這首 《憐憫惡魔之歌》,“對跑步委實合適至極”。
許多訪談裡,村上都在有意打破關於寫作的迷思,新書《我的職業是小說家》裡,他又再次強調這一點:“一開始創作小說是靈光閃現的機遇,而堅定的信念才是創作道路上最重要的支撐。”
我們常因為村上天馬行空的作品而忽視他的自律:寫了39年,保持著每年更新一部作品的速度,擁有13部長篇小說,期間穿插翻譯或短篇來調劑,完成超過50種語言譯本。
村上部分作品英文版封面
寫長篇小說的時候,他通常在淩晨四點左右起床,三點、兩點半起床就馬上工作的事情也常有。
興趣從來不是開始的理由,重要的是每天堅持寫十頁,像一個十足的傻瓜,無論別人這麼看,也絕不打亂自己的這種節奏。
他告訴你,真正能讓創作繼續並保持穩定發揮的,是每天坐在餐桌前,好好利用黎明前的最後幾小時。
這跟斯蒂芬·金在《寫作這回事》裡的描述一致:不管怎樣,隨便寫些什麼,先寫5分鐘再說。
村上的書桌
在寫作的進程裡,村上稱得上是標準的長距離跑者。什麼是長距離跑者?如果身處一場馬拉松比賽,即便覺得跑不動了,也不可能在四十公里的地方停下來,而是想繼續跑下去。
這也意味著不能鬆懈。村上在接受某位年輕作家採訪時曾說:“作家要是長出贅肉的話,就算完蛋了。”無論是物理上的贅肉還是隱喻中的贅肉。
可保持規律又不等同於禁欲,而是發自內心,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不過是在喜歡的事情上多少做點努力,這算不得什麼大不了的事。”
這樣的氣質常讓我想到李安。在亞洲的文化世界裡,李安是我覺得和村上春樹最為接近的一個人:外表看起來儼然家庭婦男,丟到人堆裡也不起眼,也沒有絲毫攻擊性,他們的面部和表達都籠罩著一種舒適性,可一旦出手寫書和拍電影,就會帶你進入另外一個不讓人那麼舒適的世界。
從《尋羊歷險記》、《世界盡頭和冷酷仙境》到《1Q84》,這種來自於另一個世界的不舒適,是村上作品裡一脈相承的存在,連寫作的規律也是這樣一脈相承的:從《尋羊歷險記》開始,村上已經在思考如何把自己培養成一種習慣動物,不說洩氣話,不發牢騷,不找藉口。
他自嘲說:“怎麼有點像搞體育的?”
可偏偏世界就是這樣的存在啊,我們期盼天賦和靈感能改變世界,可沒有看到那些擁有天賦和靈感的人也一樣甚至比你更認真努力,他們已經走到了世界的前面。
村上春樹、李安,不都是這樣的存在嗎?
明年諾獎,村上還會陪跑嗎?
文 / 冬之月
編輯 / 盼 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