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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周家的媳婦,不是魯迅的妻子,從來都不是

不知為何,全文背誦沒有毀了我對魯迅的好感,大約是因為在背誦全文之前,先看了《兩地書》,覺得這個嚴肅男人談起戀愛來還蠻有意思的。但是特別毀他形象的,卻是他對自己第一任妻子朱安的態度。

一封母親疾病的電報,把已經穿西裝剪掉辮子的魯迅從東洋拉回了紹興家裡,一回來就被按住拜堂,稀裡糊塗地進了洞房。

他對待第一段婚姻的態度是可以理解的——誰就這麼娶了媳婦,心裡都會不爽,魯迅不是沒有做過抗爭,倒也不要求退婚,就是早在他去了日本之後就提過,讓朱安放腳,進學堂讀書。

1902年,魯迅從江南礦務鐵路學堂畢業,公費赴日本留學。這是魯迅第一次剪掉辮子,時年21歲。

朱安也做了很多努力,腳是長不大了,為了討大先生歡心,成親當日,朱安專門穿了一雙大鞋,裡頭塞滿了棉花,然而一下轎子就鬧了個大烏龍,鞋就掉了,該小腳,還是小腳。

即使以21世紀的眼光看,就算再超脫於時代,再不喜歡這個強塞進門的媳婦,至少,對方的好意與妥協是能看出來的。作為一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最起碼,該回饋於相等的禮貌。

不過文豪魯迅沒這個意思,成親當晚一句話沒說,婚後第二天回門,完成婚禮所有的儀式後,睡在了母親的房間裡,三天后,就回日本去了。直到1910年他歸國,回到紹興教書,學堂離家不過幾十分鐘路程,大先生家都不回,直接住在學校。

她勸他納妾,他反感;她想向他靠攏,學些“新時代”的東西,就從體操開始學吧,他寧願教不相干的人也不願意教她。正應了那句話:你討厭一個人,她就算為你好,也是錯的。她連呼吸都是錯的。

很多人覺得,魯迅至少保全了朱安的體面與衣食——理論上,棄婦生活會很艱難,但許廣平的出現,徹底讓朱安成為了一塊抹布,暗淡地呆在了它該呆的角落。

魯迅和許廣平

1936年,魯迅病逝,周作人只肯負責母親的部分開支,許廣平偶然匯款接濟,但始終無法應付日常用度,朱安的生活捉襟見肘。到魯迅母親去世,許廣平在上海被捕入獄,匯款也中斷時,她的處境更加舉步維艱。周作人建議她賣掉魯迅藏書,換取度日之資。這個消息傳到上海,引起各界強烈反應,魯迅兩名追隨者遂趕到北京制止此事。

他們到達周家時,朱安正在吃午飯:幾塊醃蘿蔔就著半碗稀粥。來人責備她賣掉魯迅遺產,朱安惟一一次毫不掩飾自己的感情:“你們都說要保護周先生的遺產,我也是他遺產的一部分,你們想過我嗎?”

人們對民國時代的愛情總有一種莫名的好感,仿佛擔了亂世的名,感情也沾染了悲壯與傳奇的色彩。孫中山要離婚,原配盧慕貞欣然回信“可”——“我常識不夠,怎麼能夠幫到先生”被傳為佳話;胡適跟舊式的太太江冬秀拉拉扯扯一輩子,也被傳為佳話。似乎男人無論如何選擇都是一段佳話,但女人,尤其是新舊時代交替中的女人,卻是走得快的飽受非議,走得慢的慘遭遺棄。

對魯迅和他的追隨者而言,朱安代表著中國落伍、無望的一代,但當強者鼓吹變革,高歌猛進的時候,往往卻忽視了這些如柔弱小草般無力抵抗洪流的弱者。在婚姻上,魯迅是不幸卻又幸運的,因為他可以選擇,並且遇到了許廣平,但當他打破自己枷鎖的時候,卻沒有給自己原配哪怕一次選擇的機會。講真,朱安堅貞守舊,但未必沒有骨氣,未必不願成全丈夫又成全自己。

晚年,朱安在北京西三條胡同居住時的留影。

1947年,朱安病逝的時候,遺願是葬在上海魯迅墓旁,卻沒有如願;按照許廣平的意思,她葬在了北京,她婆婆魯瑞的墓旁。這是蓋棺定論:她是周家的媳婦,但不是周樹人的妻子,從來不是。

猶記她的一段話,大度又淒涼:周先生對我並不算壞,彼此間並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許先生待我極好,她懂得我的想法,她肯維持我,她的確是個好人。

文/楊寶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