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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像男孩,也別像女孩

(談性說愛中文網)小時候,你是否經歷過基於性別的困擾?你是否意識到父母、老師、社會強加給我們的關於“性別”的認知,某種程度上是一種基於“性別”的暴力?

做一個怎樣的男孩,做一個怎樣的女孩;男孩子不能做什麼,必須做什麼,女孩不能喜歡什麼,又必須喜歡什麼……這樣的話,你是否耳熟能詳?

來看看這位網友的故事吧!她的經歷或許有些極端,但正是在這種“別像男孩,也別像女孩”的反復訓誡中,她更深刻地認清了基於“性別”的要求是怎樣的一種歧視和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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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覺得,做女孩兒真是件很矛盾的事。

這種矛盾體現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父親時不時會說“女孩兒生理上就不比男孩兒,而且有了你家裡就絕後了”;母親總是勸我“你得注意,別走夜路,你看電視上放的又有女孩兒出事了”。自小我就在心裡打鼓,我到底值不值錢,重不重要?為什麼一邊說我事事不如人,一邊又要讓我藏著掖著,像是會被別人惦記的一塊寶?

小時候,爸爸就愛把我當男孩兒養:從我man到不行的名字來看,估計我出來的時候他是懵逼的。我幼稚園被剃了個光頭,進廁所把人嚇得嗷嗷叫;到了小學還是短短一頭硬茬兒。我的休閒娛樂也都被包辦了,我必須得打我爸愛打的血腥遊戲、看他愛看的恐怖電影、玩他愛玩的遙控小車,我真正想要的,像是芭比娃娃這種顯出我“致命性別缺陷”的東西,被揍過幾次我就不敢再提了。

雖然媽媽明面兒上沒什麼異議,但在我爸不在的那些日子裡,她總告誡我:你是個女孩,要有女孩的樣子,不要和你爸學,不然以後沒有男生會喜歡你的!我當時很疑惑地問我媽:男孩和女孩的樣子怎麼區分,為什麼不一樣,究竟是怎麼分配的,是五五分不?為啥我像男孩就沒有男孩喜歡我,他們不喜歡自己嗎?

媽媽只能使勁擺手,說“反正那樣不對!”

於是有一天,媽媽偷偷塞給了我一個洋娃娃。這成了我和媽媽的秘密,因為要是被我爸發現,我們倆就都要完蛋。但你知道,小孩子是很蠢的……於是有一天我就被抓了個正著。

我爸火冒三丈地問我哪兒來的娃娃,是不是我偷的。鐺鐺!我非常“男孩子”的那一面就冒出來了,我總不能把我媽供出來吧?於是我就梗著脖子說“對!就是我偷的!你不讓我玩兒,我就偷別人的!”

這下我爸原地爆炸了,我媽戰鬥力太弱,沒過一會兒就被呼到了一邊兒,於是我幾下就被打回原形,眼淚開始嘩啦啦往下掉。我當時是很想給自己留點兒尊嚴的,有淚不能輕彈啊!但是淚腺這個東西我控制不住,所以我只能努力憋著不哭出聲來。憋氣也是很需要功底的,到我這兒就變成了氣上不來的那種急喘。

我爸更忍無可忍了:“哭哭哭!像個女的一樣!”

我媽這時候終於能插上話了:“她本來就是女的,你怎麼就不承認!她就該玩洋娃娃,我給她買的!”

“我怎麼不承認了?我是不能讓她變得跟你似的,一個娘們兒樣兒!”

後來這事演變成了我爸對於我媽怎麼會有私房錢的審訊會,他就沒有空折騰我了。

於是我趴在地上一邊幹嚎,一邊思考人生。

媽媽想讓我“像自己該像的那樣”,爸爸卻怕我“變得像娘們兒一樣”,說明像男孩兒失去的是男生的喜愛,而像女孩失去的是做人的尊嚴。思來想去,我下了個決定,我選擇尊嚴。

於是初中的我徹底變成了一個男生。說句實在話,這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仔細觀察我身邊的男孩,發現他們沒有太多共通的地方。有的人皮得很,天天上房揭瓦;有的人少言寡語,是個好好學生。這讓我沒了主意,只能反過來觀察女生,不去做她們常做的事情。

同時,我的頭髮越來越短、硬得像個刺蝟,戴著帽子睡覺才能壓住。我的性格也變得像個刺蝟,面對令眾人聞風喪膽的我爸,我認錯的方法是“你有本事打死我呀!”我穿上極其寬大的衣服掩蓋開始發育的身體,永遠把雙肩包背在前面,擋住自己多餘的部分。我不僅學習男生說話、走路,我還找到了像個男生的終極秘訣——喜歡女生。我開始追求我的一個朋友,為她寫過情書、帶過飯、替她出頭、打過架,關於她的日記寫了厚厚一本。過程簡直堪比狗血言情小說,估計是那幾年郭敬明看多了。

這樣的我,夠像個男孩兒了吧——貌比春哥,人比驢倔,甚至初中時我的數理化還好著呢。可是我爸好像並不滿意,可能他終究覺得不帶把兒就缺了點什麼,也可能是我假裝得太像,反而更刺痛了他那顆得不到真貨的心。

他開始教育我,說我別太像男孩兒了。誒,這是玩兒我呢吧?而且,當我和父母坦白我喜歡女孩子的時候,等待我的居然是我媽的眼淚和我爸的拳頭。他們相互指責對方的教育失格,簡直讓我匪夷所思。男孩子不是都喜歡女孩嗎?難道我“像男孩”還得有個度?

爸爸教育的政策很快改變了。他告訴我,想要被尊重,我人要像個女孩,但做事要比男孩厲害。“你得知道自己到底是個女孩,不過別的地方不能給我丟臉對吧?”我很疑惑,那麼如果我可以選擇做到比男孩厲害,那麼一個女孩,是天生就不如男孩,還是被教育就應該比男孩差呢?

這些問題困擾了我很久。我想不通為何無論我做什麼,父母都不能滿意。

後來慢慢長大,我才逐漸明白,原來我爸在意的不是我做什麼,而是我是什麼。我無法改變我的性別,那麼我再像個男孩也沒有用;就算我去變個性,他也不會滿意。我所謂的低人一等,是受精的時候就決定的。父親需要一個能把他Y染色體傳遞下去的人,即使我費盡心機,即使我也能給他傳遞香火、養老送終,但假的就是假的。他重男輕女的理由不堪一擊,卻不可移易。

而當我回頭去看,當年我喜歡過的那個女孩,原生家庭與我驚人地相似:暴虐的父親,懦弱的母親。但與我不同的是,她只是個普普通通、會向我哭訴、撒嬌,也不害怕丟臉的女孩子。我說不清楚當年為何會如此瘋狂地喜歡她,可能我只是想保護那個我渴望成為又害怕面對的,另一半的自己。

我曾經那麼憎惡所謂的“女性特質”,我以為丟棄它我就能逃出這個怪圈,最後才發現,我的不斷逃避,還是在和它兜圈子。那些所謂的“脆弱”、“不理性”,同樣也深藏於男性的骨血之中,但他們只是不被允許,他們沒有“軟弱”的權力。

我思考過,如果我真的“非常幸運地”,生為一個男孩子,在這個家庭中我就不會有這些迷茫和困擾了嗎?我很清楚地明白,情況只可能更差,絕不會更好。因為我一樣會被禁錮在一個小小的盒子裡,即使放火燒山都能被原諒,但父母也不可能接受我真實的自己,更不幸的是,很可能我會在“男性特權”中走失,再也找不到原來的路。那如果在壓抑的黑暗與恐懼中,我忍不住哭了,我還算一個男孩子嗎?

我無法從“像男孩”或“像女孩”的緊箍咒中找到自己。於是我決心忘記這個概念,拋下這身包袱,輕裝上路。

(文/ 魚丸蛋,志比胸大,心比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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