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無人機致傷入獄,放飛同時別忘了風險與責任
成為全美第一個因無人機致傷被判入獄的人,現年 38 歲的 Paul Skinner 這個週末恐怕過得不開心。
這起案件發生在 2015 年 6 月西雅圖的同性戀遊行(Pride Parade)上,Paul Skinner 在操縱無人機航拍時出現失誤,18 英尺長、近 1 千克重的無人機撞上建築物後掉落在人群中。一名女受害者被砸中頭部當場昏迷,另一名男受害者也被輕度砸傷。庭審主席、西雅圖市政法院法官 Willie Gregory 在判決文件中說,受傷女士 “一度難以談論自己因這架無人機所遭遇的事。”
Skinner 將被處以 30 天監禁和 500 美元罰款。法官 Willie Gregory 認為,雖然他認可這起案件並非出於故意而是一次意外事故,但 Skinner “從事了使公眾陷入受傷危險的行為”,依制度理應受到處罰。上個月的一次陪審團庭審中,Skinner 也被指控其行為 “對他人造成了顯著的死亡和重傷風險。”
不過,被告的代理人對《西雅圖時報》表示,這項判決對一次非故意行為來講過於嚴厲。他認為 Skinner 之所以被嚴厲懲處,是被挑出來作為典型震懾其他無人機用戶。而這是對公訴人權利的不正當使用,他們將會提起上訴。在這項裁決作出前兩個月,西雅圖市的新年前夜剛剛發生了無人機撞上地標性建築太空針塔事件。
太空針塔事件中的無人機畫面截圖(圖自:西雅圖時報)
儘管此前也有過因無人機被逮捕或罰款的先例,但判決中包含有入獄監禁的,這可能是頭一遭。
在一定程度上,這是目前直接管治無人機法律的匱乏所致。在 Skinner 案件的宣判地華盛頓州,立法者已著手起草專門針對無人機的新法規,以應對越發頻繁的無人機肇事案件。
大多數無人機公司和組織都對這樣的舉措提出反對,認為這些本地法規會和聯邦航空管理局(FAA)已頒佈的法律發生重疊和衝突。國際無人機系統協會主席 Brian Wynne 在一封信件中寫道,它們一旦被實施將會製造出一個複雜的法規大雜燴,結果將削弱而不是加強飛行安全,還會和聯邦法律形成矛盾和分歧,打壓創新甚至危及整個行業的工作機會。
隨著上手門檻越來越低,數量迅速增長,無人機帶來的安全問題已經上升到影響全社會的大眾層面。
在此之前,人們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無人機“黑飛”對民航班機的威脅。典型案例如今年 1 月的杭州無人機追拍客機起降事件,大疆在之後不久還發文警示用戶注意飛行安全。而對無人機傷害地面人群的危險的關注就相對較少。畢竟大多飛行場景都是在人少空曠處,對操作者之外的地面人群造成直接威脅的可能性不大,Skinner 作為商業攝影師拍攝集體活動的情況其實相對特殊。
不同於前者主要靠監管措施、用戶自律這些事中控制,後者一般只能進行事前和事後控制,如執照管控和問責處理。
去年 9 月開始,FAA 頒佈的無人機管理條例已經正式生效,美國的無人機使用者需要參加飛行考試,對於商業飛行也有了高度和速度的限制。國內方面,按照此前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無人機系統研究室主任舒振傑給出的資料,目前全國無人機駕照持證人數僅一萬人左右,而無人機的數量要遠遠超出這個數字。監管部門對持照飛行的管控剛剛起步,卻是保障無人機槳葉下公眾人身安全的首道屏障。
飛行駕照無法完全避免類似 Skinner 案的事故,即便是經驗豐富的老手使用性能穩定的機器,也不敢拍著胸脯保證永遠不出茬子。更何況,除了 Skinner 這樣的操作失當,有意為之的行為也開始有了可能。
圖片來自:FAA
日前,FAA 已經開始要求所有重量超過 0.55 磅的無人機都必須經過註冊方能飛行,對於無人機肇事行為的追查和問責將更加方便。而此次對 Skinner 案的裁決,清晰地說明了使用無人機時必須保證他人安全的義務——無論有意還是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