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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購不只是現在,中國古代又有過哪些購房限制

1、西漢:欲益買宅,不比其宅,勿許

西漢建國後不久,大約在漢高祖劉邦的老婆呂雉呂太后當政的時候,朝廷頒佈了如下規定:“欲益買宅,不比其宅,勿許。”(《二年律令·戶律》)

這條規定的意思是說,你想買房,可以,但有一個條件:你要買的房子必須緊挨著你現有的房子,就算是買你隔壁的隔壁也不行。

2、唐始:求田問舍,先問親鄰

進入唐朝,政策又變了。這期間,出臺了一種持續了一千多年的限購政策,八個字總結,叫做“求田問舍,先問親鄰”。

唐朝的規定是這樣的:“天下諸郡,應有田宅產業,先己親鄰買賣。”(《唐會要》▼卷85)什麼意思呢?就是買地皮也好,買房子也好,不光要經過原業主的同意,還必須經過原業主鄰居和族人的首肯,否則,不管你付給原業主多少錢,簽訂的合同多麼完美,在法律上都是不被承認的。

至於原因無非兩條:一、為了保護宗族財產不流失。二、跟西漢時一樣,為了便於親鄰檢舉,進而便於政府控制每一戶居民。

3、元明清:限制官員買房

從元朝開始,還出現了一種有趣的購房政策:不許當官的買房。嚴格講,不是禁止所有官員買房,而是禁止蒙古官員在原南宋統治區域如江蘇、浙江、福建等地買房(參見元刻本《大元聖政國朝典章》卷19《禁官吏買房屋》)。

到了明清兩代,不許官員買房的政策進一步擴大化,朝廷禁止所有官員在工作所在地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