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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光燈為什麼叫“天使眼”?

大家都知道汽車上的遠光燈是行車過種中必不可少的一種功能,尤其是在漆黑的夜路,它可以照的更遠,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但是如果不能夠正確的使用它的話,那麼它就會成為天使的眼睛,意思就是送去天堂的眼睛。為什麼這麼說呢?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錯誤使用 遠光燈帶來的隱患,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在開啟路燈或者其它照明較好的道路上行車不應開啟遠光燈。開啟遠光燈的車輛應該在會車前150M之前切換至近光燈。雖然不切換燈光的不良影響大家心知肚明,但是仍然有人不顧他人感受執意使用遠光燈行車,他們也許認為只要自己能看清對面來車,就一定不會出現危險,如果你也有這樣的想法,那就大錯特錯了。下面我們模擬一些場景來看看開啟遠光燈會車時隱患究竟在哪?

1、瞬間致盲,當夜晚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致盲時間根據駕駛員自身視力,周圍環境不同持續時間也會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續2秒左右的時間,在這兩秒的時間裡,駕駛員如同閉眼開車,對周圍的行人以及前後的來車觀察能力大大下降。

2、對速度和距離的感知力下降,夜晚視線不好,因此人眼對於對面來車的速度判斷本來就會打折扣,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啟遠光燈對人眼的干擾會使這一判斷力加速下降。當你開啟遠光燈,對向你駛來的車你就會誤判車速和距離,此時遠光燈可就適得其反了。

3、對寬度的判斷力下降,遠光燈所產生的超大光暈會佔據人眼視覺中很大一部分面積,從而使得駕駛員對駛來車的寬度以及它身後情況的判斷力下降。從而會採取錯誤的操作。

4、 後方車輛開啟遠光燈,當後開啟遠光燈時,前車內外3個後視鏡中會出現大面積光暈,如果趕上你的車是淺內飾,那車內無疑就像開著燈一樣明亮。前方的三個光暈會縮小你前方路況的可視範圍,如果你想通過後視鏡轉彎,從後視鏡觀察後方情況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可見,錯誤的時間使用遠光燈不僅不會提高行車安全,反而會增加危險係數,對於那些明知故犯的人們,這種危險行為無異於是一種“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