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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Name :如何取個走心的名字

名字寄託著父母對孩子的愛,它會伴隨孩子一生,所有人對你的第一認知往往來自名字,因此父母為孩子取名要走心。

名字也能反映時代的特徵

給爸爸媽媽們的取名建議:

一、起名不選破音字

小女孩董茜(音"倩")一入學就悶悶不樂。第一次點名,老師叫她董"西",從此小夥伴們給她起了綽號,不再叫她正確的名字。這都是破音字惹的禍。專家指出,破音字讓人讀起來無所適從,在起名時最好避免。

二、名中勿用生僻字

近代學者章炳麟給自己的女兒取名四個"工"字排成方塊,即古"展"字。由於用字太偏,難倒了不少人,包括女兒的老師,弄得很尷尬。今天的人由於名中生僻字電腦無法錄入,在戶口登記、辦理證照、銀行存款、郵局匯款、購買保險、民航購票以及辦理其他業務時,遇到麻煩的例子比比皆是。專家說,人名看似個人的事,卻有很強的社會性。名中濫用生僻字、不規範字,不但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而且會影響交際。

三、起個雙名不易重

幼稚園裡1個班就有3個"王偉",以至於老師和小朋友不得不用大、小、胖、瘦加以區分。中央電視臺的節目主持人中就有一男一女兩個"楊柳"。"張穎"是個不錯的名字,可是在上世紀80年代末,僅北京市就有4000多個"張穎"。重名會帶來一些麻煩甚至危害,而雙名可使重名率大大降低。根據國家語委1989年對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進行的抽樣調查,單名重名率為67.7%,雙名重名率為32.4%。因此,專家建議最好不要起單名。

四、儘量回避常用名

如果一個人叫"京生",他很可能出生在北京;如果叫"滬生",他大概生在上海。根據國家語委對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進行的抽樣調查,57萬人中,叫"建國"的有630個,叫"建軍"的有610個。而叫"桂蘭"的人有1084個,叫"桂英"的更多達1336個。專家建議,起名的模式不要太雷同,使用率極高的人名用字也應儘量回避。目前一些地方父母給新生兒申報戶口時可以先通過電腦查詢有無重名,這一做法值得推廣。

五、名字不要同聲調

張湘江","馮晴嵐","苑蘊玉",這些三字聲調全同的名字,讀起來是否覺得有些平淡呢?"沈含章"、"孫漢清"是不是讀起來抑揚頓挫、跌宕起伏?專家研究發現,三字聲調全同的名字僅占所抽取樣本的5.2%,這表明人們在取名時,有意無意中遵從了聲調變化的規律。專家還建議,名字的尾音最好是平聲,因為上聲字響亮程度相對差一些。

六、聲韻選擇要講究

幾個聲母發音部位相同的字,如果放在一起,讀起來就有些費力;如果韻母也相同,就更加拗口。"南尼蘭","李尼麗","孫存春",“柯克和”讀起來像不像繞口令?專家提醒,起名時最好不要全部選用n和l,z、c、s與zh、ch、sh這些發音部位相同的聲母。要想名字響亮動聽,選字的韻母很關鍵。

七、字型結構有變化

名字不但常讀,而且常寫。專家建議,名字選用的字結構不要太單一。像"國園園"、"林楊樺"、"呂昌晏"這些名字寫起來略顯單調,缺乏變化的美感,還可能影響人們對簽名的識別。

八、避免諧音意不美

起名時如果諧音運用得巧妙,會使人感到含蓄,不落俗套。但是,起名者有時只注意了所選用的字本身的意義,卻忽略了與名字諧音的詞或片語可能是貶義的。專家指出,“范婉"(飯碗)、"侯岩"(喉炎)、"胡麗晶"(狐狸精)之類諧音不美以及"溫泉"、"瀋陽"之類容易在文中造成歧義的名字,起名時應該避免。

九、名字男女要有別

一位男士出差開會時經常被當成女賓安排接待,令他如此尷尬的是他有個十分女性化的名字:王蘭英。專家說,名字的性別差異隨著文化的歷史積澱逐漸得到社會的認可,形成了一種社會習俗,家長起名時不能不考慮性別因素,否則在使用時可能會遇到麻煩。專家還指出,名字的審美標準中,性別是一個重要的因素。試想,如果小夥子第一次與姑娘約會,只聞姑娘芳名,他更願意選“張萬有”、“劉勝利”,還是“謝靜淑”、“陳婉瑩”?

十、國人姓名勿崇洋

"田中慧子",這是位日本友人嗎?不,她是個姓田的中國小姑娘。專家說,現在為給孩子起個獨特的名字,越來越多的父母想出四字名,這不失為一種嘗試。但是,"田中慧子"、"李約翰"、"張彼得"這種容易讓人誤解的名字還是應該慎用,中國人的名字最好具有中國特色,體現中國文化。

十一、不可使用繁體字

根據相關戶籍登記制度,我國從1983年開始,姓名用字一律使用簡體漢字,繁體除特殊情況不再使用。

此外:

名字用字規範問題國家即將出臺一個《漢語人名用字規範表》,以規範人名用字。此表目的,就是要根據人名用字規律,考察已有的人名狀況,確定合適的人名用字數量,減少人名用字中的生僻字。通過定量、定形、定音、定序,通過科學、系統、全面的整理,使名字適應現代化社會的需要,更充分地發揮現行漢字在國內和國際文化交流中的作用。

有人認為,這個表可能限制了人們取名的權利。而據《漢語人名用字規範表》課題組負責人厲兵教授介紹,該表將收字12000多個。收字的原則是:有音無意、有意無音、音意不詳和有音有意而無書證(經史典集裡找不到出處)的字,不收或少收。他說,適合做人名而意義好的字,字表裡都收了。

語言文字學家、北大教授蘇培成認為,人腦記憶漢字有個極限,不過七八千字,常用字不過三四千字。人為地突破極限,去記哪些根本不用或很少使用的生僻字,是沒有什麼必要的。一般來說,一個中等文化的人,其認識的字只是三四千個,大學中文系畢業生的識字量一般是5000字左右。能將《人名用字規範表》中的12000多個字認全,估計全國人數不多。實在沒有必要非要在這12000多個字以外去找一個連自己也不認識的字做名字,這樣做除了給自己給別人添麻煩外,還能有什麼意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