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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多年的房被查封簽訂購房合同6點要注意

近日,邯鄲某社區352套房屋被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三年,原因是開發商債務糾紛和拖欠工程款所致。有不少業主看到公告傻眼了,等了多年的房子被法院查封,部分業主買房時交完首付只有協定並沒有簽訂購房合同,因此,房屋也沒有備案。現在房子被查封了,很可能不僅“新房夢”成泡影,交的錢也要不回來。

其實在買房子的過程中,簽署購房合同的環節可以說是整個購房過程的尾聲了。許多購房者從一開始尋找房源、看房,甚至是和仲介談判的過程中,往往都帶著萬分的小心和很高的警惕心,但是在這至關重要的最後一個環節卻是不小心出差錯。小編在這裡給大家整理了簽訂購房合同時六個比較容易忽視的問題,希望能對廣大購房者有所幫助。

第一,合同中有沒有包含建築及裝修品質標準的細則。

購房者因為購買的是期房而不是現房,所以買房時看到的只是圖紙。建成後,外牆是什麼材料是麼顏色,內牆是紙筋灰還是已經刷好塗料等,如果只是憑藉開發商的口頭一說是難以成為買賣雙方約定的受法律保護的內容的。房屋建成後的面積與圖紙面積往往也會存在一些出入。前者比後者大,需要購房者補錢還好說;如果是後者比前者大,合同上又沒有關於房屋建成面積的規定,讓開發商往回退錢就很麻煩了。如果合同上沒有具體的裝修標準,很可能到購房者接收入住的時候收到的只是一個空殼子。

第二,合同中有沒有對附屬配套設施的有效制約條款。

一般來說,凡是出售公寓社區或別墅社區的住房,開發商都會許諾若干配套設施,比如說健身俱樂部、網球場地、游泳池等等。但是如果樓盤出售情況不好,這些配套設施很容易就會變得“遙遙無期”。一旦合同中沒有包含對於這種情況有效的制約條款,那麼購房者就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第三,合同有沒有規定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具體罰則。

在樓房建造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很多不可預見的困難,比如資金、材料、施工等,從而延誤交房的日期。如果對此沒有具體的處罰條款,不僅可能打亂購房者的計畫,而且侵犯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因此,購房者有權利獲得經濟上的補償。而獲得補償的依據,自然就是寫在購房合同中的那些具體罰則。所以為了維護購房者的權益,這類條款應當是購買期房合同中的必備條款。

 第四,合同中有沒有關於房屋面積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訂購買現房合同時在此條款中要寫明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中含公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方米數、使用面積平方米數、建築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另外,所購樓房的樓號、房號、單元在整幢樓中的位置示意圖、單元的平面圖也應該在合同中明確地寫明。

第五,留心關於價格、收費、付款額方面的條款。

在一般合同中,價格條款應該是比較明確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錢。開發商要求購房者付出的各種款項、稅費,購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關的規定和證明文件,對於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據的收費,如開發商聘請律師的費用、委託仲介費、銀行手續費等、購房者都有權拒付。

第六,在合同中有關房屋品質的條款。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一定要詳細地把品質要求寫進合同。比如臥室、廚房、衛生間的裝修標準、等級;建材配備清單、等級;屋內設備清單;水、電、氣、管線通暢;門、窗、傢俱瑕疵;房屋抗震等級等等。上下內外的品質要求都應涉及到。同時合同中還可以規定房屋的保質期、附屬設備等等。

當然,最最重要的是交完首付一定要拿到在當地房產局備過案的購房合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看房買房,築家易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