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玩“老炮兒”講“規矩”
最近和朋友聊到一個話題,文玩。什麼是文玩呢?有人說是首飾,有人說是佛珠,或者其他的一些什麼吧。我覺得,文玩二字,包涵了太多的東西,而且每個人對於文玩的理解,都不一樣。鄙人才疏學淺,卻也想談談,文玩在我心裡是什麼樣子的。
說起文玩,咱們天津人自然會聯想到瀋陽道、鼓樓、普濟河道、千里堤、古文化街等等地名。這些地方,各類古玩玉器,各種珠子手串,各種水晶瑪瑙,這些商家雲集一地,擺攤的,開門市的,甚至還有舉在手裡吆喝的,熱鬧非凡啊。
不過您可別小瞧了這裡的門道,真要是想從這人山人海中淘著自己心愛的寶貝,您還真得留著“神”、帶著“眼”。
我也曾在上述地方擺過攤,也見識過形形色色的買主。有為了十幾二十塊能磨上半天的,也有問了價掏錢就買的。最有意思的是,這個圈子,不只是賣家忽悠買家,買家要是屬於“大拿”級的,也是可以忽悠賣家的。雖然賣家是肯定不會賠錢賣東西,但是遇到識貨的買主或者急著開張討個好彩頭,一般也會多讓一步,算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吧。買家淘到便宜寶貝,自然是內心歡喜,賣家開張賺錢了,自然也是喜笑顏開,不過,前提可得是您“識貨”。要是不“識貨”,錯過了好寶貝,或者“打眼”了,您就只能自認倒楣了。
其實文玩這行當,多少也是帶些“賭”的意味在裡面,“拼”的是眼界,“賭”的是眼力。一買一賣你來我往之間,“學問”大了,特別有“意思”。買賣老物件時,賣家一般會說:“我也不是很懂,只是從XXX地方見到,看著成色有年頭了,就收了。”您看,這話裡話外可是相當有學問。我進的貨,評的是自己的眼力,誰都有走眼的時候,不敢保證它的真假。同樣,您買我的玩意也得憑您自己的眼力,您自己得瞧好了,萬一“打了眼”,您得“願賭服輸”,我可決不是成心欺騙買主。“打眼”並不丟人,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行裡人誰敢說自己沒“打過眼”。可您要是“願賭不服輸”、“輸打贏要”您可就讓“有意思”變成“沒意思”,這可是真正的“丟人”。
天津人講究的就是個“人情事故”,行裡人講究的是個“人抬人高”。即便您看出東西不對您也不能當面跟人說:“你這東西是假的。”那可就相當於當眾打人一大嘴巴子。這可不是“講究人”幹的事。那遇到您覺得是假貨的玩意兒了,該怎麼說呢?您得說:“看不准。”您別看只有三個字,可裡面的信息量很大:我既沒說這東西是假的,當眾撅了人家面子,潛臺詞中也向賣家提了個醒,您這東西進的有“打眼”的可能。注意,是有可能是假的,不是它就是假的。不說絕話,不辦絕事,互相都留有餘地,這就叫“人情世故”、“人抬人高”。
再說說這文玩的價值吧。我個人習慣就是,好東西入手了,基本就不賣了。也許有人會問:漲價了還不賣?放著錢不賺,是不是傻?我只能說,一千買的,一年以後賣一萬,真是賺錢啊。可是您覺得再過一年,這一萬還能買著個差不多的嗎?再說了,您要是買的都是那幾萬甚至幾十萬的大件,坐等升值沒有問題。可您幾十甚至幾塊淘來的,能漲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