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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穿小白鞋?靴子演繹腳下風情

與夏天的人字拖一樣,靴子對於女人來說,已經不僅僅是保暖這麼簡單,不管是短靴長靴,都已變換出各種款式,如果你還執著於爛大街的小白鞋,那如此的腳下風情你就錯過了。

說起靴子的起源卻撲朔迷離,認為這玩意最初的雛形大概是脛甲什麼的與鞋身的結合體,究竟誰發明的已不可考。

靴子最開始穿著它的不是女人而是男人,當時男性們身著這種長靴騎馬,超長的設計可以保護男士的腿部免受傷害。

女性開始穿長靴是出現在20世紀初的默劇中,此時,女性穿上過膝長靴來展現男子氣息。

70年代早期,一家叫Biba的倫敦店鋪以多色麂皮靴俘獲眾多女孩的心。

魅力短靴:短靴筒身高度巧妙的塑造雙足黃金比例,比起長靴風格更加多樣,是搭配中很容易出彩的部分。無論高跟還是平底,它都可以隨性演繹出你想要的風格。

皮質雖軟但不塌,靴筒皮質和鞋面不同,帶一小點荔枝紋,有彈性,很好的包裹性,不會顯腳踝粗,小方頭設計沒有尖頭鞋那麼跋扈,帶有知性優雅的高級感,鞋跟的設計是整雙鞋的點睛之筆,個人感覺背面比正面美太多。

買之前我還看到照片好像覺得顏色有些不均勻像油皮~可是拿到手裡是深棕色顏色也很均勻~跟我想的一樣, 樣式特別喜歡,帥帥的,絨毛不是很厚,0度左右還是可以穿的。

還沒配衣服,下班著急回家脫了小白鞋直接上腳,大愛哎,做工也是相當精細,選用皮質的品質也是考究,今年最流行的復古風,方頭方根,休閒,牛仔都能搭配,小心機的在腳踝處,天氣暖和代培9分牛仔,剛剛好!

復古馬丁靴:DR.MARTENS是次文化的象徵、街頭流行的鼻祖,是時尚文化不可或缺的符碼,即便它已經在腳下變得很舊很舊,還是依然漂亮,有種滄桑的故事感。

款式喜歡了,秀氣,帥氣,酷!鞋底防滑還軟軟的,一點不板腳,另外也不是很捂腳,穿一天很舒服! 毛有點薄,不過對於我這種南方人來說足夠了,鞋子底很軟走起路很舒服,而且看起來很帥,也顯腿細。

別看鞋底厚厚的,但是還是很軟的,走起來舒服也不會塔塔的響,鞋邊用縫線刻意的感覺很有手工藝術的感覺,顏色是比較復古的,鞋頭有點漸變擦色,很有趣味。

有點牛仔的感覺,伴帶很有調性,西部牛仔哈哈,採用漆皮的款式到時加入了一點現代感,鞋邊還有鉚釘走邊,閃亮又吸睛。

長靴:簡約的長靴,給人以挺拔的感覺,讓腿部線條顯得筆直勻稱。敞口型長靴,這種不挑剔腿型且容易穿脫的設計利用了開口處與大腿的對比反差,讓腿部顯得更為纖細。

寬鬆柔軟的靴面,讓穿脫更方便,也不會顯得太硬氣,大大的筒,褲子很好塞哦~平底的款式走路不會不舒服,略尖的鞋頭讓腿顯得修長,喜歡簡單的純色款式,好搭配。

這個款式 很特別呢,但看鞋子感覺是休閒一腳蹬,很有哎啊,而且我喜歡這種黑白的配色,經典好搭配,但是因為這種設計又不會太單調,很有造型感。

筒靴:近幾年軍裝風盛行,筒靴的款式帥氣又不乏精緻感,若加上一點紋理,則更加富有時尚潮流感。

很挺括的皮料感覺很有軍裝風的既視感,簡單的款式反而很大氣,鞋筒上面波浪邊很有美感,中和了這種款式的硬氣,粗低跟走路也舒適哈!

雨靴也可以很時髦哦,鮮豔青春的配色,滿足我的少女心,很細緻的鞋型走路舒服。這下下雨天我也有美好的心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