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走丟後,除了立即報警我們還能做什麼
商場是孩子走失的重災區,很多時候媽媽挑商品太過專注,而孩子又容易被那些漂亮的衣服,有趣的玩具吸引注意力,孩子邊走邊看,不知不覺就和媽媽走散了。而昨天晚上,我們一家子去逛超市,當我們買單要走的時候,就突然聽到隔壁的一位媽媽大喊:“洋洋你在哪裡了?”我們立馬就感覺到:小孩走丟了。於是,這位媽媽就到處亂竄開始找孩子,路人看著也很茫然。不過,幸運的是,大概三分鐘鐘後,有個漂亮的女性牽著走失的孩子回來給媽媽了。
幸好幸好,但是在這件事情上,我也看到了一些錯誤的現象,孩子走丟後,媽媽沒有一個理性、可靠的方法,只是無厘頭的找。雖然很幸運孩子找到了,但是這種方法並不是最有效的方式,那麼萬一遇到這情況,我們該如何做才可以最有效、正確的找到孩子呢?孩子走失後24小時是找回的黃金時間。如果孩子不幸走失了,可以試試下面這三招。
第一:發佈廣播尋人啟
一旦發現孩子在商場或者某些地方走失,媽媽第一時間就是要到廣播站發佈尋人啟事,廣播的時候要詳細的向工作人員描述孩子的特徵,包括性別、身高、衣服、體型、身高等等。切記不要說一些模糊的詞,例如我的兒子叫濤濤,長的很漂亮,愛說話等等,這樣是沒有用的,你認為孩子長的好看,或許別人認為很普通了。
最好是具體一下,孩子叫什麼名字,性別,幾歲了,身高多少釐米,有幾顆虎牙,單眼皮還是雙眼皮,上身穿什麼衣服,下衣穿什麼衣服,有沒有拿什麼有特徵的東西,越具體越詳細越好。當然媽媽在去廣播的時候,最好是找一個人幫忙在原地待著等著孩子,萬一孩子找回原地了怎麼辦呢!
第二:十人四追法
如果廣播無效後,就聯繫親人或者讓周圍的人幫忙,搜索時線路分為粗細兩層,粗的需要4個人,在孩子走失的兩公里內的距離內,向四個方向進行搜索,細的分層也是兩公里內的距離,也是四個人,四個方向,不過這些人主要是去火車站、汽車站等地找人。另外剩下的兩個人,一個人在原地等著孩子(最好是媽媽),另一個去報警。
第三招:報警
對於兩歲以內的孩子,他們還不太會走路,發現孩子走失後要立即報警,因為這個階段的孩子走失後被騙的可能性較大。而上幼稚園的孩子,他們對陌生人有一定的戒備心,一般不會走太遠,如果短時間內找不到需要我們立即報警。
針對未成年的失蹤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 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接到報警後 , 相應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也就是說兒童失蹤的報警, 不要以為24小時後才能立案了! 兒童走失,監護人或者家長應第一時間報案!
這些都是媽媽需要做的,而被丟失的是孩子,為此,媽媽還是需要教給孩子一些求救措施的,以儘早儘快的找到孩子。
首先原地等候
媽媽要告訴孩子,當發現自己和媽媽走失後,不要大哭不鬧,最好的方法是走到人員較少、視野開闊的地方,站在那裡安靜的等媽媽。如果孩子有些恐慌,可以教孩子喊媽媽的名字,記住是喊媽媽的名字,而不是直接去喊:媽媽,這樣不容易被壞人盯上,而且媽媽也可能會通過聲音找到孩子。
尋找周圍人的幫助
如果孩子在原地等了很長時間,也沒有看到媽媽。這種情況媽媽要教孩子向周圍人尋求幫助,在找人幫助的時候,媽媽最好是讓孩子找統一著裝的工作人員,或者員警,然後給家人打電話,或者給員警打電話。當然這個前提是你在家教會孩子撥打電話,尤其是父母和110求救電話。
遇到壞人大聲呼喊
如果被陌生人硬拉著離開的情況,媽媽要告訴孩子讓他第一時間大聲呼喊,“他不是我爸爸、媽媽,救命呀”聲音越大越好,吸引旁邊叔叔阿姨的注意。
家長都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但是為了防患於未然,對家人和孩子的安全教育還是非常有必要的。當然除了這些安全知識,家長還要對孩子做一些小懲罰,讓他有所忌憚。如果在室外孩子不聽你的話亂跑,你可以立即將孩子帶回家,不讓他出去,做一個小懲罰,讓他清楚不注意安全亂跑的後果是不能再外出的。有所忌憚後,他再出門就會有所忌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