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吃藥踩雷區,寶寶是“流”還是“留”
文/半米姐 半米孕期專家
23歲的董小姐,上個月生日時和男友看了場電影,吃了個飯,牽了牽小手,開了開房,雖然忘了用套套護航,但董小姐第二天一早就吃了毓婷。
沒幾天單位組織體檢,董小姐被X光照了個爽。
這月初,戰鬥在抗霾一線的董小姐光榮感冒,吃了些感冒藥才重回戰場。然而沒想到,即使這樣,董小姐居然還是懷上了!
面對這個突破了千難萬險的“孩堅強”,董小姐猶豫了,繼續做流產吧好像有點太殘忍,生下來吧又擔心孩子畸形。
“孩堅強”到底還能不能要?
事實上,孕4周之前,也就是末次月經第一天開始後的28天內,大多數藥物對胚胎的影響遵循“全或無”原理。
這段時間內,不小心吃了藥或是照了X光,胚胎要麼自然流產,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要麼完美閃避不利影響,安然無恙地繼續發育;總之肯定不會帶著畸形的身軀將就下去,孕媽們不必過度焦慮。
但啥事兒都有少數分子要搞特殊
少數藥物如利巴韋林、異維A酸,以及預防麻疹、風疹、腮腺炎的疫苗,既會導致胎兒畸形,又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從體內完全排出,屬於孕媽看著就不爽、但又無可奈何的那一類。
即使是在孕4周之前,甚至備孕期間服用了它們,也可能造成胎兒畸形,處理時一定要聽醫生的話。
孕4周開始一直到孕12周,屬於談藥色變的致畸敏感期
由於胎兒的大多數器官在此時分化形成,如果這期間擅自用藥,胎兒的器官發育就容易擅自畸形。
孕12周後,藥物對胎兒的影響比致畸敏感期小。
大的先天畸形基本退散了,但其他結構上的畸形,仍在潛伏著尋找傷害胎兒的時機,孕媽還要繼續保持警惕。
總結一下,孕4周之前吃了藥,結果一般是“自然流產”和“沒有影響”之間的選擇題。但如果吃了特殊禁忌類藥物,或是吃藥時間在孕4周及以後,那就成了一道複雜的討論題,需要求助醫生來幫忙分析。
孕期吃過藥但仍在繼續懷孕的孕媽,產前檢查是關鍵,發育異常早發現。
孕11~12周的絨毛活檢,11~13周的早期超聲篩查,16~20周的羊水穿刺、唐氏綜合征篩查,20周以後的抽臍血檢查,20~24周的彩超排畸等,都能幫助孕媽仔細地查、放心地懷。
孕期吃藥處處是雷區,但也不是一次不小心,就一定不可挽回。懷孕不易,懷了就珍惜,雖說盲目保胎不可取,但也別吃點藥就給生命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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