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娃給你的這個證還在嗎?沒有就麻煩了
出生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出生證是嬰兒申報戶口的有效證件之一。
案例一:
有妹妹要改名字,然後跑到辦證中心切辦理的時候,辦證人員不給辦。未滿18歲的孩子,改名字都是需要出生證明的噢~
案列二:
一單親媽給兒子補辦出生證,結果被告知,出生證上沒有父親的資訊,要重新換出生證。沒辦法,她還專門把身在北京的孩子的父親喊回來做親子鑒定,弄得那個尷尬哦…出生證明的任何資訊都很重要噢。
案列三:
劉女士有兩個孩子,那會兒孩子生下來的時候,很快取了兩個小名,然後去辦出生證的時候,上頭就寫的是孩子的小名。後來上戶的時候,又重新取了兩個名字。孩子要出國,這下出問題了。出生證明的名字一旦確定就不能改了。
案例四:
胡先生兒子夏令營的時候要去英國,時間有點緊,又沒找到出生證,所以就搞了一張假的出生證。結果可想而知,被拒簽了。
案例五:
小孩辦護照的時候要出生證,一媽媽給女兒辦出生證的時候沒想好名字,本本上就沒列印,是後來他們自己填上去的。辦護照的時候辦證人員就有異議了。出生證明不能亂填。
調查進行時
想去英國和美國,出生證查得嚴得很哦!目前全球大部分國家都會為出生嬰兒進行記錄,而出生證明書通常由當地政府的人口登記部門或衛生人口部門發放。依據國際慣例,在達到申請身份證的最低年齡之前,出生證明書會是該嬰兒或小童的唯一身份證明。
出生證補辦很惱火
出生證的我們國家補辦惱火得很!辦理出生證的時候簡單,但是補辦很麻煩!補辦原因不一樣,補辦流程也有差別的。
在合法醫療機構出生,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者,年齡超過一歲,補辦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接生機構未發放《出生醫學證明》的證明。
2、《出生記錄》的影本。
3、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證明。
4、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5、辦證人的身份證。
因遺失、被盜等原因需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應提供下列材料:
1、原發證機構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存根的影本,加蓋公章。
2、所在地村委會或所在單位出具的遺失聲明。
3、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沒有進行戶口登記的證明。
4、已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提供上述1、2款材料,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在非法機構出生的嬰兒,補辦《出生醫學證明》時提供下列材料:
1、就近鄉鎮級別以上的衛生院領取《親子關係聲明》。
2、提供接生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影本、副本原件、副本影本。接生人員《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醫師資格證》原件、影本1份及近期照片一張。
3、非醫療機構人員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員身份證原件、影本和近期照片一張。
孩子還沒出生的看過來!不要說沒提醒哈!
1.在領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
2.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為無效。
3.出生醫學證明最好和戶口本放在一起,這兩個證件一起用的頻率很高。
4. 保存好名字和出生日期一定不能改,日期不能改成陰曆, 國家不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