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VS商品房,有什麼區別呢?
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對廣大購房者而言並不陌生。收入水準有限的置業者在買房前都會查看自己是否滿足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以節省購房開支。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對部分購房者而言都不較為理想的選擇。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具體有以下幾個區別:
第一,概念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為供應物件,享受稅費減免政策,住房價值相對市場價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準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和建築品質,“適合”居住,具有社會保障性的商品住房。而商品房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經營,完全按市場規律運作的住宅。
第二,價格
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對象是廣大中低收入者,所以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售價時,既要考慮中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使職工能夠買得起,又要兼顧國家補助能力。因此經濟適用住房售價實行政府指導價,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由建設資本加上3%的開發建設利潤確定。政府不僅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給予用地、計畫、規劃、建設、資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且給予一定的稅費減名政策,使得經濟適用住房能以“適中”的價格出售。能真正適合中低收入家庭。而商品房價格卻完全“隨行就市”。
第三,品質
經濟適用房以經濟適用為出發點,突出“實惠”二字。因此,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要體現適用、美觀的原則,使用功能要滿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功能上要齊全,室內生活必需的設施要有,廳房要齊全;在面積上還要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準、住房水準、居民生活習貫有很大差別。以市場接受為前提,因地制宜地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的面積標準。商品房則不然,大戶型、實用性、裝飾性和功能分區明確是商品房設計理念中的核心。
第四,權利
由於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實行國家統一劃撥制,享受免征地土出讓金等各種優惠措施,使得建設成本明顯低於商品房。因此,經濟適用房的房主只享有房屋佔有權、房屋處分權、房屋使用權而不能享受房屋收益權,如將房屋上市交易,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及各種稅費後才可上市,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沒有此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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