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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處世的“十三條法則”,你學會了嗎?

人是社會之人,任何人都不能脫離社會而過著“人”的生活。社會是人的集合體,人在社會生活,首要的問題是:怎樣立足做人,怎樣與人往,怎樣與人相——怎樣為人世。它關係到人的心健康,關係到人的事業敗。“要做事,先做人”,主要就是這個意思。下邊介紹一下身邊成功人士關於為人處世的一點經驗。

一、要好給好

好要給予要好的,臉要給予要臉的;不要好的不給好,不要臉的不給臉。要好給好好更好,要孬給好孬更孬。誠要給予誠信的;要給予知的;尊要給予自尊的;要給予自的、信要給予自信的。要給予有之人,義要給予講義之人,心要給予有心之人,善要給予善良之人。

二、相顯露

越富越要顯貧,越智越要顯愚。越貧越要顯富,越低越要顯高。富足的人要顯貧窮些,否則易遭賊;聰慧的人要顯愚笨些,否則易遭人防。過來說,貧賤的人,要昂起,挺直腰,顯富顯貴些,否則更讓人瞧不起。

三、先好後“孬”

強擔物易傷腰,強勸人易傷。只有先對人好,才能後對人“孬”。勸人是有資格的,其主要的資格就是你對人家好,人家服你敬你。在這種前提下,你才能去勸說人家,否則人家根本不把你當回事,你的話就不頂用。這裡的“孬”指的是對人的批評、勸說。

四、守如瓶

要讓人不傳,除非己莫說。有些話人們老是想一說為快,給人說時千叮嚀萬囑咐:“不給天說,不給地說,只給你說”,你千萬不要再給別人說。可過了一段時間,這話了塵埃滿天飛。怨誰呢?不怨別人,只怨自己的松。不能給人說起的,要守如瓶,爛在肚子裡。

五、遠離小人

很會低的人,也很會仰臉。好話說得很好聽的人,壞話說得也很難聽。你有用時誰先你老爺,你無用時誰就最先喊你孫子。牆草隨風倒,小人隨勢變。因此,我們千萬不要被小人的甜言蜜語所惑,不要被小人的糖衣炮彈所擊倒。否則,你就了小人利用的工具,了人家的敲門磚。

六、臉皮要“厚”

易被人使為無能,易被人用為無用。不要一味地不好意思,你越不好意思,別人就越好意思。只有以毒才能攻毒,只有以“皮臉”才能戰勝皮臉。不要過於面子,太面子就會顯得無能、膽小、老實,而讓人輕視,最終落得個更沒面子。要知道,“死要面子活受罪。”

七、不要太善

只靠道德不行,人只靠善良不行。顯精無人騙,顯強無人欺。許多人認為:人心都是長的,只要你對別人好,他就一定會對你好。這話有一定道理。因為,世還是好人多、還是知恩圖報的人多。但要知道:有些人的心不是長的,有些人還不如狗,是披著人皮的狼。

八、不要太直

“誠實”的人把緒擺在臉,“聰明”的人把緒在心裡。“誠實”的人說自己想說的,“聰明”的人說別人想聽的。直直的路風太大,易使人著涼;直直的心太快,易把人傷。

九、會聽讚揚

人們讚揚老黃牛的精神,卻用皮鞭狠狠地打他。不要傻傻地只在別人的“誠實、實在、厚道、文”的讚揚聲中做人,還要在“聰明、堅強、有能力、有智慧”的需要下做人。讚揚你的人,不一定就是尊敬你的人,很有可能就是藐視你的人。老實的人常出力不討好,猾的人常討好不出力。我的意思,絕不是說不要做誠實、厚道之人,而是要做聰明的“誠實之人、厚道之人”,不做被小人、人所利用的人。

十、貌有度

適度的貌是尊重,過度的貌是無。過分的就是不,或是無。過分的客,就是不客。同時,過度的貌、、客也會有失自己的尊嚴。

十一、留有餘地

物有餘地好回轉,話有餘地好商量,事有餘地好變動。說話要多思而出,辦事要多想而動。不留後路的人,將走投無路。任何事都不是絕對的,也是時刻在發展變化著的,所以千萬不要把話說死,把事辦絕。

十二、多看人好

一張白紙難敵一點黑,百次好難抵一次孬。這就要求我們儘量一貫地對人好,要是真有特殊況,要事先解釋清楚。同時也告訴我們,要理解別人的難,不要因為人家的一兩次“不好”,就把人家以前的一切好都一筆勾。

十三、會善會忍

忍讓不是解決矛盾的萬能鑰匙,善良不是贏得朋友的不二法門。忍讓時一定要顯出大度,否則就會被認為是弱;善良時一定要顯出聰明,否則就會被認為是傻瓜。該忍則忍,不該忍則“狠”;該善則善,不該善則“惡”。善良只有給予善良之人才會被認為是善良,若給予猾之人則被認為是愚蠢。好只有給予好人才能得到好報,給予壞人大多只能得到壞報。

(實習編輯:鄧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