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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管理辦法突破戶籍限制成亮點 須公開透明

據媒體報導,住建部發佈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從7月15日開始生效。上述辦法規定,本地及外來人員均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閒置公租房的應退回;違法違規轉租公租房者,不但會被強制收回房屋,更需繳納違法所得3倍以下、不高於3萬元的罰款。

對此,不少線民認為,《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亮點,就是突破戶籍限制,規定本地及外來人員均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公租房管理辦法的執行,須以資訊透明性為前提,公租房房源、分配程式、分配結果和退出情況,也應納入政務公開範圍,通過現有法制體系確保分配的公平性。只有把公租房配置流程放到“陽光”下暴曬,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才能讓公租房惠及更多城市無房戶、外來打工者。

突破戶籍限制成亮點

線民“setcbaby”認為,《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條件、運營監管、退出機制等作出明確規定。其中還進一步明確提出,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公租房;外來務工人員也應該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住房服務。這充分體現了對外來務工人員民生權利的保障。然而,權利不能只是停留在檔上,只有落實為真正的福利,讓大家能切身感受得到,才有實際的意義。

線民“風之嵐”認為,突破戶籍限制是《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一大亮點。據專家統計,我國進城經商、務工的農民工總數達到2億多人 ,其 中 ,異 地 流 動 的 農 民 工 為1.49億人,他們已經成為我國工業化進程中一支不可或缺的新型勞動大軍。從各地實踐看,發展公租房對“夾心層”、外來人員提供穩定房源,滿足其過渡性基本居住需求,促進城市化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完善機制是長期課題

署名“徐立凡”的博文認為《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實施,進一步促進了保障房建設的機制建設。但建得完善,分得公平,退得及時,是包括公租房在內的保障房建設要長期面對的重大課題。

線民“葉祝頤”認為,如何落實公租房政策,讓求房欲渴的夾心層獲得居住尊嚴,幫助外來人員實現家園夢想,是一個難點。由於城市無房群體龐大,公租房資源僧多粥少,富人也想從窮人口中搶食。但是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眾居住權利的重要防線,並非普遍的政策待遇。嚴格落實相關管理辦法很關鍵。公租房供給對象的確認,也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從而把有限的公租房分配給真正需要的人。公租房是一種過渡性住房保障措施,租房人具有較大的流動性。相關部門在對供給物件嚴格把關的同時,要完善公租房退出機制。如果租房人收入狀況發生變化,已購自有住房,要及時騰退公租房。避免因為公租房准入退出管理機制不完善、監管不到位,重蹈經適房被違規出租、閒置的覆轍。

關鍵在於落實與監管

署名“鄭重”的網友認為,建議加強公租房使用的管理。堅持公開公正透明,確保優先排序合理;強化對承租人的動態監管,確保讓更需要的人住上房子。

署名“肖餘恨”的網友認為,公租房的問題,可以說不在於合法承租人可能存在的一些違規行為,而在於一些不該獲得公租房的人通過非正常途徑瞞天過海獲得承租房。

有線民認為,如果出現轉租公租房的情況,都說明承租人實質上並不需要這樣的公租房,這等於侵佔了公共資源,與政府發展保障性住房的本意背道而馳。因此,要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主體,建立更加有效的監管機制。有必要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牽頭,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複查、暗查等制度,加強監管和政策的落實力度,杜絕公共資源的浪費,讓公租房更好地體現社會保障屬性,更有效率地分配到最有需求的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