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網信辦:正制定個人資訊收集規範標準
11月7日,中國第一部網路安全法《
中國網路安全法
》正式誕生。
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為使用者辦理網路接入、功能變數名稱註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使用者提供資訊發佈、即時通訊等服務時,應當要求使用者提供真實身份資訊。這也就是公眾熟知的網路實名制。
但實名制可能帶來的一個問題,是個人資訊洩露。拋開盜取使用者資訊的駭客行為不談,網路服務提供者本身就存在未經使用者許可而使用個人資訊的行為,特別是在大資料的價值逐漸顯現的當下。
據新華社報導,對此,中央網信辦網路安全協調局局長趙澤良在11日表示,新通過的網路安全法對網路運營者進行個人資訊收集、存儲、處理、使用和轉讓等各環節都作出明確規定,突出強調了資訊收集者的責任。此外,中央網信辦正制定個人資訊收集規範標準,將更好地保護個人資訊。
他表示,“網路運營者獲取使用者的資訊後,絕不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資訊,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等。”
另外,鑒於當前網路詐騙等違法行為越來越多,趙澤良表示,採取實名制,可以更容易掌握網路空間行為主體的資訊,説明網路受騙者忙解決問題。
據統計,2005年到2015年惡意程式數量從52個飆升到147.7萬。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發佈的《2015年中國互聯網網路安全報告》顯示,我國2015年發現的網路安全事件有12萬多起,同比增長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