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指南:遇到這些情況可要求退房
買房確實沒那麼容易,但如果真的沒辦法了只得退房,又該怎麼辦?哪些情形能退房?房款能怎麼算呢?
關於退房,需要滿足以下這幾種條件
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的絕對值超過3%。
2、開發商延遲交房。逾期交房屬於違約行為,只要超過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可要求退房。
3、開發商變更計畫。比如未征得業主同意更改房屋結構、戶型、空間、尺寸和朝向等。
4、開發商五證二書不全。
5、房屋品質不合格或者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
6、無法拿到產權證,分為不能或者無法按期辦理產權證明兩種。
7、購房者無法取得貸款,買賣雙方無法就付款方式達成一致。
8、其他合同約定事項。
退房流程一般是這樣的:購房者滿足退房條件後找開發商協商。一般有三種結果:
1、協商成功,完成退房。
2、取得滿意補償金,不退房。
3、無法協商一致,要求仲裁或訴訟。
如果協商成功呢,則應走以下程式,購房者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開發商收到退房要求後於15日內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手續,然後將全部房款退還,最後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退款演算法
1、一次性付款
這種情況,開發商應退還所付購房款和相應的利息。
2、貸款買房
開發商需退還首付款給購房者,銀行借款還給銀行;同時應歸還購房者首付款產生的利息、月供及月供利息。
退房應注意這些
1、違約金
如果是支付定金一方違約,則定金不予返還;如果是收取違約金一方違約,則雙倍返還定金;雙方都有責任,則按過錯程度各自分擔。
2、退房時間
請注意,退房是大事,一旦辦理完房產證退房鑒定時間非常長,而且過程複雜,所以,如果決定退房,應在辦證之前完成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