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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這六類房產 要小心!

房價越來越高,房子越來越貴,讓一些購房者在看到低價的房源時心動不已。但是大家是否想過這些房子便宜的原因在哪?這裡需要告訴大家,有這幾種房子雖然不貴,但是風險可不小。

1.聯合開發房

房地產開發商有錢但是他沒有地去建造,而企事業單位是有地但是沒有錢,如果是這兩方聯合建造的房地產項目的話,依據國家的規定,這類的房子在沒有履行政府審批手續、補交相應的價款和辦理相關國土手續之前,不能作為商品房出售。

2.公益聯建房

由地方政府或本系統、本單位組織領導的,並且市民自願參加組成的住房“合作社”,目的是為了解決“社員”的住房困難而進行的合作建房項目。當這些房子有剩餘時,向社會出售。但是由於這類房子本身具有公益性質,所以能夠享受不少的優惠,但是這類房按照國家的規定,也不能作為商品房出售,一旦購買,日後很難進入三級市場,所以這類房只能住很難轉讓。

3.集資合建房

由房地產開發商與市郊城鎮及村民以集資建房、聯合開發,有的是以小城鎮建設為名義,利用村集體的土地在城郊進行的房地產開發專案。也就是說是由多方提供資金、技術、勞務等,合作建設房屋,但是此類房屋大多數都沒有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和土地徵用手續,因此這類房屋出售是無效的。

4.非法開發商

房地產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開發資格,或者通過非正常管道取得土地開發權,是無法辦理土地徵用手續,沒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果你貪圖便宜購買這類房的風險是很大的。

5.限制權利房

在法律上,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已經裁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子,千萬不要因為貪圖小便宜,而採用私下交易的方式進行購房,由於你不瞭解賣方的真實資訊,結果會讓你苦不堪言。

6.郊區聯建房

由於開發商為了降低開發成本,在郊區購地建造商品房,這是對資金不足的居民的較好的選擇,但是由於有些開發商開發的不規範,管理不到位,環境差設施不齊,交通不便,卻打著“低價”的口號欺騙消費者,因此此類房子不能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