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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墊底之外 Uber 還涉嫌盜取穀歌自動駕駛技術

在自動駕駛汽車技術研究領域裡面,目前已經形成了由汽車行業傳統品牌和新興互聯網 AI 公司組成的兩大陣型,而在這兩大陣型當中又聚集了來自世界各地眾多企業的自動駕駛專案。那在這些企業裡面,哪一家的研發進度最為理想?

近日,位於美國的一家市場訊息諮詢公司 Navigant Research 就發表了一份調查報告,推算了目前市場上 18 家正在研發自動駕駛技術的主流企業排名。排名榜單主要以執行力和決策兩個維度去比較,並劃分為領導者、競爭者、挑戰者和追隨者這四個梯隊級別。

從這個分析圖表上看,處於自動駕駛技術研發進度第一梯隊的是美國通用公司、福特、戴姆勒和雷諾-日產聯盟。雖然印象中在自動駕駛領域裡面鬧得無人不知的基本都是互聯網公司,但實際上這些互聯網公司大多都缺少實幹經驗和試驗硬體等條件,傳統品牌雖在宣傳方面比較低調,但如果論研發進度始終還是這些汽車行業的傳統品牌更加優秀。

而穀歌旗下 Waymo 和有名的電動車品牌特斯拉都處於第二梯隊競爭者的範圍內,值得注意的是百度公司和 Uber 的自動駕駛技術進度排名則是基本墊底。

這份報告也並不是沒有事實根據的,本年 2 月 23 日 Waymo 就已經把 Uber 正式告上法庭,指控 Uber 及其子公司 Otto 盜竊了關於 Waymo 自動駕駛技術的商業機密,其中本案的關鍵人物則是一位前 Waymo 谷歌工程師 —— 安東尼·萊萬多斯基。

Waymo 的訴訟檔表示,這位安東尼·萊萬多斯基曾在 2015 年 12 月秘密下載了超過 1.4 萬份關於穀歌自動駕駛技術的機密檔。而且在未從穀歌離職的情況下就去參加了 2016 年 1 月 Uber 的高層商業會議,月底時安東尼·萊萬多斯基正式從 Waymo 離職,並與幾位穀歌前員工合夥創辦自動駕駛卡車企業 Otto。半年後 Otto 則被 Uber 以 6.8 億美元收購,而這位安東尼·萊萬多斯基則成為負責 Uber 的自動駕駛汽車項目副總裁。

Waymo 的這次起訴除了要求賠償之外,更希望能夠禁止 Uber 繼續使用安東尼·萊萬多斯基涉嫌盜取的自動駕駛技術。如果確實如 Waymo 所言,目前 Uber 的自動駕駛技術都是依靠盜取得來的,那麼一旦敗訴後 Uber 則又等於是一切重來的狀態,這對於已經晚一步入局的 Uber 來說將是一次巨大的災難。

就算暫時先不管 Uber 有沒有盜取 Waymo 的自動駕駛技術,實際上 Uber 的自動駕駛汽車在公路上的表現就已經足夠有理由讓它排在研發墊底的位置上了。

Uber 的自動駕駛汽車從去年年尾於美國三藩市開始正式路測,當地政府要求 Uber 獲得專門許可才能進行測試,但是 Uber 沒有聽從政府要求示,然後在上路第一天就已經發生了在正常行駛路上闖紅燈的行為,甚至在之後的測試裡還出現了自動駕駛汽車穿越自行車道的情況,這些行為引發了不少交通混亂。

而最嚴重的則是發生在 3 月份的一次路面測試,經過 Uber 改裝後的富豪 SUV 自動駕駛汽車與另一輛 SUV 進行劇烈碰撞,導致 Uber 自動駕駛汽車當場側翻,被撞車則是右側車身被撞擊凹陷,幸好沒有發生嚴重的人員傷亡事故。根據調查證明,雖然這次碰撞事故的主要責任方不是 Uber,而是對方車輛在左轉的時候沒有減速讓 Uber 自動駕駛汽車先直行通過。但是自動駕駛技術本應就是為了對這些突發情況作出正確的自動操作,從而降低事故發生率,Uber 的自動駕駛汽車非但沒有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刹車,反而直直地撞上了對方車輛,這是絕對不應該發生的事情。

根據早前外媒披露的一份內部檔顯示,Uber 的自動駕駛技術目前還處於非常原始的階段,在路測過程中自動駕駛汽車基本每次不到 1 英里就需要有工程師介入修正自動駕駛資料。判斷自動駕駛技術的優劣,其中一個直觀資料是看行駛多遠需要一次人工介入修正軟體的錯誤。簡單舉個例子,穀歌旗下的 Waymo 自動駕駛汽車平均行駛 5128 英里才被人工修正一次。對比之下,Uber 的自動駕駛技術到底如何,也就可想而知。

Uber 目前很看重自動駕駛技術對公司今後長遠發展的重要性,但是太過於急功近利只會導致走火入魔的結局。Uber 在市場行銷方面確實很有自己的風格,並把自己包裝成一個發展神速的科技服務公司,只是在硬體技術層面上可遠不是靠行銷廣告就能成功的,還是老老實實挖來自動駕駛領域的大牛加盟做研發,才更有可能實現自己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