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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傑進軍電競 1年直播2次簽約千萬!

4月6日與俊傑音樂有限公司訂立了期限6年授權協議,將授予該公司電競戰隊使用林俊傑肖像的獨家權利,總價值為約1000萬港元,將由公司按發行價向授予人或其代名人發行約2265萬股代價股份支付。

繼周傑倫林書豪之後,“電競歌手”林俊傑也閒不住了。中國數碼文化發佈公告,4月6日與俊傑音樂有限公司訂立了期限6年授權協議,將授予該公司電競戰隊使用林俊傑肖像的獨家權利,總價值為約1000萬港元將,由公司按發行價向授予人或其代名人發行約2265萬股代價股份支付。不過和前面提到的二位不同,不同的是這次授權只是肖像權,另外合作戰隊也未公佈。​​​​

公告稱:於期限內的各年,倘該公司提出相關要求,林俊傑將親自出席公司電競戰隊活動一次,每次活動總共不超過90分鐘;林俊傑將於社交媒體最少6次發佈有關公司電競戰隊的內容,而發佈社交媒體訊息的具體平臺、時間及內容將由授予人全權酌情決定;授予人將兩次現場直播林俊傑進行任何電子競技遊戲。每次現場直播將持續至少一場完整的遊戲(合共約40分鐘)。授予人及林俊傑將全權決定現場直播的時間。

該公司擬在公司的電子競技活動方面進一步與授予人及林俊傑合作。進一步合作包括:除了上述電競戰隊就林俊傑將提供的服務的贊助或廣告外,林俊傑將有權收取於期限內直接參與的電競戰隊的其他贊助或廣告所產生的總收入的30%;倘該公司須成立專責管理電競戰隊的公司,公司將給予授予人或林俊傑優先權認購該公司最多30%的股權;倘於期限內,該公司要求授予人於一年內進行兩次以上林俊傑參與電子競技遊戲的現場直播,授予人有權收取額外薪酬。

董事會認為林俊傑的人氣及影響力有助該集團進一步推廣及發展集團的電子競技業務。

據悉,授予人位於臺灣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從事娛樂事業、圖書及音樂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