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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我們有自己的雷射雷達設計,與Waymo的差別大著呢

最近一段時間,Waymo 在針對 Uber 的訴訟案中緊追不捨,而處於風暴中心的萊萬多夫斯基更是被指責“吃裡扒外”,拿著 Waymo 給的 1.2億美元的獎金還要挖自己的同事去 Otto,同時 Waymo 也把目標對準了 Otto 另一位聯合創始人 Lior Ron。這進一步加劇 Uber 去年收購的 Otto 面臨的司法不確定性。

對於 Waymo 的組合拳,Uber 辯稱在三藩市和匹茲堡測試的自動駕駛汽車使用的技術與 Waymo 完全不同。

本週五 Uber 在法庭上首次為自己申辯時(案子已經六周了),該公司稱他們被冤枉了,Uber 並未獲得 Waymo 所說的 1.4 萬份機密文檔,而且也無需利用別人的技術來推進自家自動駕駛項目,Uber 有自己的系統,與 Waymo 的設計差別非常大。

“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那存在爭議的 1.4 萬份文檔曾進入過 Uber 的伺服器,而我們的多鏡頭雷射雷達顯然與他們的單鏡頭雷射雷達不同。”Uber 法律顧問 Angela Padilla 在聲明中說道。

Waymo 則堅稱,萊萬多夫斯基還在自家公司任職時就已經籌畫他的背叛行動了。在離開公司創建 Otto 前,他聯合另外兩位 Waymo 員工下載了機密文檔。

“太不誠實”

本週五,Waymo 稱 Uber 的辯詞“非常不誠實,因為他們拒絕查看萊萬多夫斯基手中的電腦和其他設備。”

Waymo 在聲明中表示:“我們要求法院介入是有明確事實依據的,Uber 確實正在使用或者計畫使用我們的雷射雷達技術提升自家相關產品,這點在雷射雷達電路圖和向內華達州提交的檔中都可以得到證明。”

美國地方法官 William A. Alsup 曾多次在聽證會上提醒 Uber 和萊萬多夫斯基,他不願、也不能駁回 Waymo 的指控。

本周,Alsup 法官表示,從業 42 年來,他從未見過如此明顯的證據,Uber 確實“攤上大事了”。這意味著法官傾向于發佈禁令,禁止 Uber 使用有爭議的技術。Alsup 曾警告稱,他可能禁止萊萬多斯基在此案結案前參與 Uber 的自動駕駛項目。

據雷鋒網瞭解,Uber 稱自己從未在測試車上用過自主設計的雷射雷達,它們自動駕駛汽車上用到的產品來自 Tyto 公司。不過,Waymo 認為 Tyto 也是萊萬多夫斯基在 2014 年秘密創辦的,而那時他還在穀歌工作(2016 年 5 月 Otto 收購 Tyto)。

在週五的法庭檔中 Uber 表示:“Waymo 此舉是為了阻礙 Uber 繼續獨立開發自主設計的雷射雷達,妨礙我們開展業務,扼殺人才和創新,拖慢 Uber 自動駕駛汽車的研發速度,而我們的車輛可以避免車禍拯救生命,Waymo 的行為終將危及公眾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