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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產前入院,寶寶露一隻腳醫生罵寶爸胡鬧

晚上陪一產科醫生朋友逛服裝店,剛踏進店門,朋友就被醫院的緊急電話叫走了。第二天,我懷著對八卦的熱忱,詢問昨晚醫院的“突發事件”,朋友一副“過來人”的口吻說:還不是因為老公無知,坑害孕婦。

昨晚,朋友醫院來了一對夫妻,妻子破水即將臨產,丈夫辦完住院手續,剛扶她躺在病床上,孕婦突然感覺下身痛,值班室的護士聞聲趕來,知道是要生了,而就在送往手術室的門口,胎兒的一隻腳卻先露了出來……

要知道,這可是典型的胎位不正,弄不好寶寶可是有生命危險的!由於入院時間短,事先沒來得及給孕婦做相應的檢查,好在醫生們經驗豐富,立馬實施剖腹產,才讓孕婦和寶寶相安無事了。

事後朋友問家屬,產婦孕期是否有做相應的產檢,結果人家回答產檢都是醫生變著法坑錢的,只要生孩子的時候來醫院就可以了。和朋友一起接生的醫護人員一直責備孩子爸胡鬧,索性沒發生醫療事故,不然就真的攤上大事了。

對於這位把錢看得比老婆孩子生命還重要的“無知”丈夫,我真為娘倆以後的生活感到擔憂。不過話說回來,現在還不信產檢的人估計很少了吧?還認為定期的產檢不重要的准爸媽們也應該沒有了。

因為定期的產檢很重要!真~的~很~重~要!且不同的孕期內,檢查的側重點也是不同的。

定期產檢的意義何在?

通過產檢可以及時發現意外情況(例如胎兒畸形、胎位不正等),也能及時作出對策和預案,保障母嬰的健康安全。尤其是在孕中後期,隨著胎兒的增大,宮內羊水指數的變化,加上孕婦的行動不便,更需要隨時觀察胎兒的活動情況了。

正如前文提到的“無知”老爹,本來及時的產檢是能夠發現胎位不正的問題的,而且及早發現,醫生也能根據孕婦和胎兒的具體情況給出糾正方案。如果糾正得當,孕婦是完全可以避免受剖腹產的罪的。

產檢時間對照表:

(以下表格參照中國三級甲等醫院的普遍做法,孕婦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安排,因此可能會與表格的內容有所差別。)

孕12周:首次正式產檢

孕13~16周:2次產檢,唐氏症篩檢

孕17~20周:3次產檢,詳細超聲波檢查

孕21~24周:4次產檢,檢妊娠糖尿病

孕25~28周:5次產檢,查乙型肝炎抗原等

孕29~32周:6次產檢,檢查是否水腫

孕33~35周:7次產檢,評估胎兒的體重

孕36周:8次產檢,為分娩做準備

孕37周:9次產檢,注意臨產的徵兆

孕38~42周:10次產檢,準備生產,考慮催生

#孕期你產檢了幾次?還順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