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新聞

醉駕新規:這六類肇事可免除刑事處罰

自從危險駕駛罪設立以來,對於情節輕微到底該不該判處刑罰一直存在較大爭議,今年1月浙、滬、蘇出臺新規:這六類肇事行為可以免除刑事處罰。

1、挪動車位

司機駕駛車輛的並不是在路上行駛,而只是挪車。比如司機被朋友送回社區停車場,但是朋友沒有把車停好就回去了,司機沒辦法必須要將車停進車位,這樣挪車刮擦別的車或撞到消防栓而肇事的。

2、救治病人

這個很好理解,比如你家人或者鄰居生病,你得送他們去醫院急診,但是你又喝酒了最後被查了,也不處以刑事責罰。非常人性化的是,其中還包括趕去醫院陪同家人急診的行為。

3、睡覺休息

這個理解起來也很簡單,你在路上開了一段路,主動放棄了醉駕,把車靠邊停車睡覺了。這個要注意額,不是把車停在路中睡覺,高速路上得停到安全區額。

4、隔時醉駕

這個類型其實真的不好區別,就是說你喝酒後將車停在飯店,然後休息了幾小時後再去取車。比如中餐喝酒後,下午去取車。雖然下午沒有喝酒,但是血液酒精含量仍然達到了醉駕標準。所以,這個應該怎麼鑒定?看臉色?

5、尚未駛出

這是指司機在道路上準備駕駛,但還沒有開出去。簡單地說,就是車雖然發動了,但還是在路邊停著就被查了。

6、被醉駕追尾

就是說你喝酒了被後面醉駕的追尾了,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就是你的血液酒精含量低,而且對方也是醉駕而且負全部責任的情形。

當然,雖然這幾種情形免於刑事處罰,但是肇事後民事責任依然要承擔,而且酒後駕駛是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所以千萬不要酒駕、醉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