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第4批新能源指標有效期延長
[汽車之家 新聞] 2月24日,北京市科委雙新處發佈了《關於北京市2016年第四批示範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使用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決定:持有2016年8月26日配置的示範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消費者,可在2017年4月26日之前辦理車輛購置稅及機動車登記相關手續。
為進一步落實財政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科技部聯合發佈《關於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考慮消費者實際需求,現決定:持有2016年8月26日配置的示範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消費者,可在2017年4月26日之前辦理車輛購置稅及機動車登記相關手續。
特此公告。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