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俱樂部|開腦洞,覺得還有什麼是可以「共用」的?
請說出以下不同類型公司卻相通的關鍵字:Uber / 滴滴、ofo / 摩拜、Airbnb / 途家。
如今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們或許第一個想到的詞就是「共用經濟」了吧?他們分別代表這出行、住這兩個方面上的「共用經濟」。今晚深夜俱樂部我們就來開開腦洞,聊聊這所謂的「共用經濟」,來不負責地想想還有什麼東西是可以「共用」的?
@Churwin
:其實所謂的「共用經濟」,無非是存在已久的「租賃服務」在今天的另一種稱謂,就像是以前的個體 VCD / DVD 影碟租賃,放到今天也能稱得上是「共用經濟」的一個實例。只不過如今某些提供服務者由一個個體擴展到了多個個體組成的大群體,提供服務者也能是享受者。個人感覺除了實體物品的共用外,其實個人才華也是可以共用的。
(圖片來源:
90 後老司機也有選擇困難症,摩拜 Lite 和 ofo 單車深度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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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淼-海
:能夠共用的東西一般都是平時就可以借給別人的東西,像現在的共用汽車和共用單車既是如此。如果說還會有哪些東西存在著共用的潛力,我覺得只要不是私人物品,都可以去共用,就是考慮到部分人素質的問題,共用物品這種有些“烏托邦”的想法還是存在著不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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