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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揭密!NBA小牛隊徽為啥是馬不是牛?

每一支 NBA 球隊的隊名和隊徽,都代表著這支球隊的文化和身份。比如森林狼,隊徽是一匹狼,和隊名高度契合。但有些球隊的隊名和隊徽,卻有點對不上號,引起球迷們的困惑。

而當中最明顯的,莫過於達拉斯小牛隊。名叫“小牛”,隊徽為什麼會是一匹馬?

達拉斯小牛隊隊徽

英文隊名如何誕生?

一切還得從小牛這支球隊的成立說起。

在小牛主場美航中心第一排觀眾席上,一個白髮蒼蒼的老人常常會出現在那兒,他有極高的辨識度,因為每一次到球館看球,他都會戴著一頂牛仔帽。他叫唐-卡特,是小牛這支球隊的創建人。如今,他已經成為小牛的小老闆,還擁有這支球隊大約 4% 的股份。

1979年,唐-卡特向 NBA 聯盟提出申請,要求在達拉斯成立一支新的 NBA 球隊。在此之前,達拉斯曾經擁有過一支 ABA 球隊(達拉斯叢林隊),這支球隊搬到了聖安東尼奧,成為了後來的馬刺隊。卡特最初的設想並不是建隊,而是購買一支現有的球隊。他曾經接觸過密爾沃基雄鹿隊和坎薩斯城國王隊,但由於這兩支球隊都不願意搬到達拉斯,談判只能告吹。在收購無望的情況下,卡特才萌發了建立新球隊的想法。

(唐-卡特與馬克-庫班)

不過,聯盟當時並不是很願意在達拉斯增設一支球隊,一方面是因為那時候的德克薩斯州已經擁有火箭和馬刺兩支球隊,另一方面是因為聯盟當時的經營狀況不佳,22 支球隊裡有 18 支賺不到錢,聯賽的收視率也下滑了26個百分點。儘管如此,1979 年全明星週末上,當時的聯盟主席拉裡-奧布萊恩還是宣佈聯盟將在 1980-81 賽季增加兩支新的球隊,分別來自達拉斯和明尼阿波利斯。可是最終明尼阿波利斯方面改變了原計劃,直到 1989-90 賽季才創立了森林狼隊,而達拉斯就成為了那個賽季唯一一個擁有新球隊的城市。

通過協商,達拉斯方面交付了 1250 萬美金的加盟費,而卡特一人承擔了其中一半的費用。1980年3月,達拉斯當地電臺舉辦了一場名為“Name the Team(為球隊起名)”的官方活動,收到了超過 4600 張球迷寄來的明信片,經過一個5人委員會的遴選,最終把範圍縮小到三個名字:Mavericks,Wranglers 和 Express。經過一番討論,當時的管理層敲定了 Mavericks 這個隊名。

確定隊名後,球隊很快確定了隊徽。最初的隊徽是一個大寫的字母“M”,右上角戴著一頂牛仔帽。這個隊徽整整用了 20 年。2000 年,庫班收購了小牛,並在2001-02賽季啟用了新的美航中心球館。也許是為了彰顯一個新的小牛時代的到來,庫班在那個賽季還啟用了一個新的隊徽,取代了過去的字母 M。新隊徽裡出現了一匹馬的形象,而這一隊徽一直沿用至今。

(小牛隊舊版隊徽上並未出現動物形象)

中文譯名為何是小牛?

一個帶有馬的隊標,卻被翻成了帶有牛的名字,是不是有些怪怪的?其實,這樣的矛盾還是源於當時的一些時代背景。

1986 年 NBA 進入中國,1989年,斯特恩和中方簽了轉播協議。當 Mavericks 這個隊名擺在新華社那些前輩面前時,他們看到的不是這個帶著馬形象的隊標,而只是那個大寫的“M”,沒有明確指代的動物。

從專業的韋氏大學辭典裡來看,Mavericks 的解釋有兩種,一是指沒有打上烙印的牲畜,特指無母的小牛,二是指特立獨行的人。該詞來源於一個叫 Samuel Maverick 的人的姓。他是德克薩斯州的一個牧場主,拒絕按照通則給他的牛打上烙印。

韋氏詞典對maverick的釋義

綜合解釋和起源,Mavericks 被翻譯成“小牛”也便不難理解。但該不該被翻譯成小牛呢?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首先,小牛這個翻譯沒有體現出 Mavericks 這個詞的含義,無論是戴著牛仔帽 M 的老隊標,還是帶有馬的形象的新隊標,都含有了牛仔這一元素,顯然這個隊名是用來體現當地西部牛仔的生活。這是一種牛仔精神,而小牛這次詞顯然體現不出這樣的城市精神。

比較而言,香港澳門的譯名“小馬”“牛仔”便貼切很多。高曉松等名家也曾在不同場合,對 Mavericks 的譯名給出多個參考:牛仔、不羈者和獨行俠。

在這些譯名中,“牛仔”可能是最不合適的,原因在於達拉斯已經擁有了一支 NFL 球隊,而這支球隊的英文是 Cowboys,直譯過來就是牛仔。兩支球隊雖然分屬不同球類,但都叫達拉斯牛仔,難免產生混淆。至於小馬,雖然和隊標更契合,但和小牛一樣是無法體現城市精神的。因此,可能不羈者和獨行俠反而是比較貼合英文原意的翻譯。如果考慮到結合現有隊標,“野馬”也比小馬更符合那種狂野的精神。

還有哪些隊名被誤翻?

小牛並不是唯一一支隊名被誤譯的 NBA 球隊。從目前的譯名來看,還有一些球隊的中文譯名值得商榷。

首當其衝的便是 76人隊。76ers 之所以被誤譯成“76人”,是因為國人有看到“ers”就翻譯成“人”的習慣。

而這一隊名的來源其實是美國1776年的獨立宣言,76指的是年份而不是人數。國內多名專業譯者曾經對這個譯名提出過質疑,考慮到這是在致敬兩百多年前的那些開國功勳,所以將其翻譯為“先賢”更符合英文的原意。

另一個是步行者隊。

它的英文隊名是 Pacers,和 76 人一樣,這是另外一樁看到“ers”就以為是“人”的翻譯。pace 通常被譯為腳步和步調,再加上個 ers,可不就理所當然地以為是“步行者”了嗎?根據印第安那波利斯市律師 Tinkham 的敘述,Pacers 這個名字是由當時建隊的幾個投資者商量決定的,巧的是幾個人都是賽馬迷。據 Tinkham 的解釋,Pacers 這一隊名是出自印第安那州悠久的輕駕馬車的賽馬歷史,領頭的那匹馬就被叫作 Pacer,這一名字和印第500賽車的賽車歷史也相關,每次比賽前,一般都會有五圈的熱胎時間,而這個時間段內是不允許超車的。賽事組委會在這時候會安排一部先驅車領著賽車們熱車,那輛先驅車就被叫作 Pacer。所以,香港方面翻譯的“遛馬”更接近英文原意,當然也有譯者建議可以結合賽車史,翻譯成“先驅”。

還有一支被誤譯的球隊是奇才。

英文隊名是 Wizard,有男巫、奇才、行家和嚮導的意思。這兒之所以被譯為奇才,是在於中西方文化的差異。其實,我們從球隊昔日採用的隊標,包括球隊的吉祥物,就可以看出作為隊名,英文原意指的是巫師,由於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巫師代表著封建迷信,經常帶有貶義色彩,所以翻譯時選擇了第二個釋義,指的是球員們都是籃球方面的奇才。雖然這一翻譯的寓意是美好的,但它與英文原意相背離,翻譯得並不準確。綜合來看,華盛頓巫師是更合適的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