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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後買車可以不去4S店了

如今家用汽車已成為許多家庭的剛需交通工具,但是許多消費者在購買汽車的過程中就遇到了很多問題;比如喜歡哪個品牌的車型離家近的店卻沒有,要專程跑到指定的哪個店才能買到;有些消費者甚至錢都交清了,4S店卻說車還沒到貨,少則等上半個月多則等上半年都是有的。

其實買車遇到的這些問題,大都和汽車銷售品牌授權制度有關;由於售車必須經過汽車品牌商授權,而授權資格是有一定門檻的,這就造成了許多4S店具有獨家賣車的特權,消費者買車都必須走4S店的“程式”,所以也就帶來了汽車銷售行業的許多弊端。

而4月14日商務部傳來一個好消息,以後買車可以不用再去4S店了,供應商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進行銷售,經銷商可以同時經營多個品牌產品,消費者可以從多種管道購買汽車、享受服務的“三多模式”,這將一舉打破汽車銷售品牌壟斷,未來消費者買車有可能會有更多實惠,這一消息對消費者來說真是一個大福音。

4月14日,商務部印發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銷售汽車不再必需汽車品牌商授權,汽車超市、汽車賣場、汽車電商等將會成為新的汽車銷售形式。供應商有多種銷售模式可選,經銷商也可以多品牌經營,消費者更是有了更多購車管道。《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商務部2017年第1號令的形式發佈,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以替代2005年開始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

4月14日商務部專題發佈會上,商務部市場建設司副巡視員胡劍萍表示《管理辦法》最大的突破是,從根本上打破了汽車銷售品牌授權單一體制,不再強制性要求品牌授權,實行授權和非授權兩種模式並行,這為打破品牌壟斷、市場充分競爭、創新流通模式創造了條件。

胡劍萍介紹,在品牌授權制度下,各個汽車品牌企業構建了以4S店為主體的汽車流通網路,自建自用是其主要特徵。為適應汽車市場發展新形勢的要求,《管理辦法》提出國家鼓勵發展共用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鼓勵經銷商開展多品牌經營,不同汽車品牌企業可以共建共用銷售網路和售後服務體系。

在胡劍萍看來,品牌授權銷售單一體制影響了汽車市場活力和潛力的釋放,已不能適應汽車市場發展的內在需求,其壟斷性經營問題日益凸顯,市場競爭不充分、流通效率不高、零供關係失衡、汽車及零部件價格虛高、服務品質下降等問題越來越突出,這是改弦易轍的重要原因。

胡劍萍表示,《管理辦法》將更好地發揮汽車消費的頂樑柱作用。通過打破汽車銷售品牌授權單一體制,市場競爭將更加充分,流通效率和品質將明顯提升,產品和服務供給將進一步優化。也有助於汽車流通網路向二四線城市和農村地區下沉,能夠更好地滿足城鎮化發展需求,有效地釋放這些地區的消費潛力。同時,《管理辦法》重點加強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的選擇權、知情權將得到更大程度地保護,消費更加透明、便捷、實惠,消費體驗會得到充分提升,對於促進汽車消費將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可以說《管理辦法》的實施最大受益者就是我們廣大普普通通的消費者,汽車品牌銷售的壟斷被打破後,消費者購買管道多了、選擇權也就多了,市場透明度也會更高;一方面能夠有效促進汽車行業的良性競爭,另一方面也能將更多實惠給到消費者,買車少花錢相信是肯定的,服務也一定會更好。所以想要買車的朋友別著急,等7月1日這個《管理辦法》開始實施了,相信一定會有更多優惠等著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