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測6款共用單車“退款”功能
今年1月份,共用單車兩大領頭平臺摩拜單車和OFO雙雙宣佈用戶量超過1000萬。以此計算,OFO每個用戶需交99元押金,累計可獲9.9億元押金;摩拜單車押金為299元,平臺可獲29.9億元的押金。與此同時,消費者關於押金和餘額難退的抱怨聲不斷傳出。
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評測員近日下載了摩拜單車、町町單車、小藍單車、OFO單車、七號電單車以及哈羅單車共6款共用單車的APP,來測試各品牌共用單車的押金退款和餘額退款效率。結果發現,押金普遍退款及時,但是在處理餘額退款時都顯得“羞答答”。 實習生 吳蒙璿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陳郁
傾聽您心聲
共用單車 押金、餘額真難退
親愛的讀者朋友,這樣的抱怨您也有嗎?
近日,一位OFO單車使用者投訴,稱其想退共用單車押金卻很不順利。他表示,曾通過郵件、客服電話等方式聯繫OFO,但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另一位OFO共用單車用戶也反映,他是初次使用OFO,誤操作充了100元,現在只用了3元錢,自己是一個山區的教師,這裡根本沒有小黃車,所以想退餘額,可是客服電話也是永遠打不通,微信留言也沒有人回。
而另一個單車巨頭摩拜也多次遭到退押金難的投訴。摩拜單車向用戶承諾押金“最長7天會到賬”,但多位用戶都表示逾期未返還。
這引起了公眾對共用單車押金和餘額安全的擔憂。事實情況究竟如何呢?
先瞭解一下
各家的使用門檻
具體測評前,我們先來瞭解一下目前在南京的各家共用單車的使用門檻。各家都有收取押金,金額從99元到299元不等。使用時,還有相應的收費,標準也各不相同,有的按照時間收費,有的則依據實際的公里數來計算費用。具體計費情況如下:
摩拜單車:Mobike車型為每30分鐘收費一元,Lite車型為每30分鐘計費0.5元,當摩拜信用分低於80分(含80)時,收費則需要每半小時100元;
町町單車和小藍單車:每30分鐘0.5元;
OFO單車:師生認證用戶每小時0.5元,非師生認證用戶每小時1元;
7號電單車:用里程計費,5公里內2元,超出每公里加收一元,若超過一小時收取10元每小時的超時費用,不在指定停車點還車還需要按距離遠近加收10-100元的還車費;
哈羅單車:1元每半小時,信用分過低時提高為100元每半小時。
評審團為您評測
快的一兩分鐘到賬
町町單車最慢,用了5天
1 退押金
對於押金的數額,每種單車的價格和退款時間標準都不盡相同,那麼這些共用單車的押金退還效率如何?揚子晚報消費評審團決定實測一番。
■各家押金退款說明:
摩拜單車押金299元,支援退款押金極速到賬,但對於部分使用銀行卡內餘額充值押金的用戶,仍需等待2-7個工作日不等;
町町單車需要繳納199元的押金,押金原路退還工作時間1-7個工作日;
小藍單車的押金則需要99元,在押金繳納介面沒有明確說明退款時間,但在使用者指南中寫明預計1-7個工作日原支付路徑退回;
OFO單車的押金為99元,押金將在3個工作日內退還;
七號電單車的押金為299元,同摩拜一樣採用極速退款,但是銀行卡餘額支付需2-7個工作日;
哈羅單車的押金為199元,1-7個工作日退款到原支付方,與其他單車不同,在退還時還有退款原因選項。
■實測押金退還速度:
消費評審團評測員此次評測採用的押金支付方式都是較為通用的微信和支付寶兩種支付方式,並未使用銀行卡餘額。
經過實測發現,摩拜單車、小藍單車、7號電單車及哈羅單車均能在一到兩分鐘內實現退款;
而OFO單車時間稍長,用時29分鐘;
時間最長的則數町町單車,記者在週三17:20申請退押金,一直到下一周的週一15:22才到賬,花了近5天時間。
5款APP連退款說明都沒有
想退得打客服電話
2 退餘額
使用共用單車不僅需要繳納押金,而且也要給自己的帳戶通過所下載的APP進行充值。那麼如果不想用了,餘額能否退還?如何退還?效率如何?消費評審團測評員進行了相關調查。
■各家餘額退還說明:
相比於押金而言,餘額退款則要麻煩得多。在所評測的六款共用單車中,居然沒有一款共用單車APP設立餘額退款的專用通道,其中有五家在所使用的官方APP中沒有任何關於餘額退款方式的表述。
摩拜單車在其介面中提及了退款方式:聯繫專門的郵箱並提供註冊的手機號碼、姓名和單筆餘額充值流水號,會在7個工作日內處理;
町町單車、小藍單車、OFO單車、7號電單車和哈羅單車的APP介面則顯得不那麼“友好”了,因為都找不到餘額退款的通道。
“7號電單車”在車費充值中明確“充值後的餘額只可作為使用7號電單車的費用,進行自動扣款使用,不可轉移和提取”。
■退還餘額調查:
這些在APP中找不到餘額退款介面的共用單車究竟能不能退款?評測員一一致電相關客服詢問,客服都表示可以退,不過得通過電話進行,但具體什麼時候能將餘額退到用戶賬上,各家都沒給出明確說法。這一點讓人有些難以理解。對於退餘額各家為何“含糊其辭”?消費評審團將持續關注。
有請大眾評審
餘額也應設 醒目退款通道
許明(南京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共用單車作為新興的服務專案,提供商在提供產品的時候,後續服務也應該要跟上。因為消費者最終是用自己的用戶體驗來投票的,而這種體驗如果不好,那麼肯定要丟失市場。目前更多共用單車一味地投放車輛來佔有市場,但是如果不注重消費者權益,那麼必然會被市場所淘汰。而就揚子晚報的調查結果來看,餘額難退,顯然已經是該領域服務的通病,其違背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為什麼餘額不設專用通道,這背後究竟是否隱藏使用安全,這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關注。從使用體驗來看,消費者有支配自己“錢包”的充值和退款的權利,在這一點上,共用單車企業應該予以及時糾正。
服務不能違背
平等自願原則
李曉霞(省消協律師志願團專家):出行類軟體的充值服務,具備單用途預付卡的基本屬性,預充值費用的財產所有權應屬於消費者,商家無權對預充值費用進行扣除或限定。不過,還要看單車企業有沒有對用戶進行充分告知,如果明確告知了,就類似客戶和企業之間已達成協議,預充值可以不退; 如果企業沒有明確提出這一條款,只是將它設置在使用者協議中,導致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充值,那麼就違背了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平等以及相互自願原則,預充值就應該退回。
(編輯:魏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