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被電信詐騙致死:正式提起公訴
據最高檢官方網站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經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審查終結,於2017年4月17日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定,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陳文輝、鄭金峰、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等人交叉結夥,通過網路購買學生資訊和公民購房資訊,分別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餘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財政局、房產局工作人員,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購房補貼為名,以高考學生為主要詐騙對象,撥打電話,騙取他人錢款。
經調查,被告人詐騙金額共計人民幣56萬餘元,通話次數共計2.3萬餘次。
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陳文輝通過騰訊QQ、支付寶等工具從杜天禹(另案處理)處購買非法獲取的山東省高考學生資訊10萬餘條,並使用上述資訊實施電信詐騙活動。
2016年8月19日晚,陳某某等犯罪嫌疑人以發放貧困學生助學金為名,詐騙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學生徐玉玉9900元錢。
徐玉玉發現自己被騙後,與父親一起去派出所報警,回家途中身體出現不適入醫院搶救,8月21日搶救無效死亡。
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報告認為,徐玉玉應系被詐騙後出現憂傷、焦慮、情緒壓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況下發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復蘇後繼發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該案涉案人員多,作案地域廣,偵查難度大,山東省臨沂市檢察機關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導下,提前介入偵查,依法引導取證,確保案件順利辦理。
本案由臨沂市公安局羅莊分局偵查終結,於2017年2月28日移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羅莊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告知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並于2017年3月2日報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臨沂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和訴訟代理人的意見,期間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一次。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