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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年要建120個母嬰室!

(網路配圖)

揚子晚報訊(記者 仇惠棟)交通樞紐、商業中心、醫院、旅遊景區……這些公共場所都將配備專門的母嬰室。南京市政府23日公佈了《關於加強母嬰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今年將建設120個母嬰室。

根據南京市政府的計畫,到2017年底,南京市將興建擴建120個標準化母嬰設施;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配置率不低於60%。到2018年底,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配置率達到85%以上。到2020年底,所有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基本建成標準化的母嬰設施。究竟哪些場所應該配備母嬰室?這份意見明確,經常有母嬰逗留且建築面積在5000至10000平方米的交通樞紐、商業中心、醫院、旅遊景區及遊覽娛樂等公共場所,應建設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的獨立母嬰室;超過1萬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過1萬人的,應當建立使用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的獨立母嬰室;建築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的,以1萬平方米為基數,相應配備獨立母嬰室。女職工較多的機關、企事業用人單位參照該標準建設女職工休息哺乳室等設施。

這個標準化的母嬰室應該具備哪些設備?這份意見列出了五點詳細要求。1、有舒適整潔、溫馨防滑的房間。2、有便於哺乳的座椅或沙發,有帶布簾隔斷的相對私密空間。3、有茶几、嬰兒床或帶安全扣的嬰兒整理台,有電源插座、垃圾桶,有冷熱飲水機和配備洗手液的洗手台。4、在出入口、指示牌、走道等顯眼處及母嬰室門前張貼母嬰室標識。5、有條件的可在母嬰室內配置空調、緊急呼叫設備以及有紙尿布、濕紙巾的自動售貨機。

該意見還要求,在乘車、登機和檢票口針對孕期、哺乳期婦女以及攜帶嬰幼兒的乘客提供綠色服務通道或便利服務。

(編輯:魏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