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呼籲“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
馬雲致信兩會代表委員 呼籲“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
如果將阿裡巴巴向全社會公開呼籲“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視為打假的振臂一呼,馬雲就一定會是對假貨最堅定的宣戰者。
2017年3月7日,阿裡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在新浪發出微博,再次表明阿裡將推動加重刑罰治理假貨的決心。馬雲寫到:“我建議參考酒駕醉駕治理,設想假如銷售一件假貨拘留七天,製造一件假貨入刑,那麼我想今天中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現狀、食品藥品安全現狀,我們國家未來的創新能力一定會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馬雲在微博中表示,這幾年自己認為最經典的司法進步就是酒駕治理。假如沒有“酒駕一律拘留、醉駕一律入刑”的嚴刑竣法,今天中國要多出多少馬路殺手!再看假貨,絕大部分制假售假者幾乎不承擔法律責任,違法成本極低而獲利極豐,很難想像假貨如何才能打乾淨!
一周前的2月27日,阿裡巴巴集團向全社會公開呼籲: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加重刑罰,加大打擊制假售假的執法力度。
馬雲舉例,對涉假行為的法律規定,很多國家奉行嚴刑重典,如美國,初犯10年以上的監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會罰到破產,連攜帶使用假貨的人也會面臨拘留,如此才有了今天美國的創新環境。
但在國內,公檢法部門去年投入了巨大的力量打假,但是因為現有法律法規的滯後和不切實際,眼睜睜看著眾多案犯不能繩之以法。以阿裡巴巴為例,去年大資料排查4495件線索,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得以依據現行法律規定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我們研究了33例已經判決的案件,比例不足1%,80%還判了緩刑;我們也研究了去年工商行政處罰的200例制假販假案件,平均罰款額不到10萬元。這樣的局面只會鼓勵更多人前赴後繼地參與制假售假!
馬雲呼籲說,假如改變入刑標準,治理假貨的結果肯定會大不一樣:社會會形成共識,司法機關有法可依,政府部門杜絕權力尋租;更重要的是這代表了我們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對創新的決心和真正的行動,代表了我們社會的重大進步!因為假貨對中國的傷害,遠遠不是我們看到的假貨本身,而是對創新的傷害、對勤奮誠信之人的傷害,對國家未來的傷害……
馬雲一直毫無保留的參與及支持打假。在2016年3月阿裡巴巴打假誓師大會上,馬雲將阿裡巴巴每年投入10億、運用最先進大資料防控模型的2000人專業打假隊伍稱為“打假國家隊”,因為“假貨最大的傷害是對整個中國社會的傷害。我們不僅僅為阿裡巴巴而打,為中國而打,還在為我們的後代而打。”
馬雲對於加重刑罰治理假貨的呼籲由來已久。2015年他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我們需要的是法律的完善,機制的建立,提高造假者的成本,讓不誠信的人寸步難行,讓有能力的中國製造創出自己的品牌。這是阿裡巴巴對待假貨的終極目標。”
2016年6月馬雲在華爾街日報發表署名文章《阿裡巴巴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立場及思考》,對全球消費者表示:“阿裡巴巴絕不姑息縱容而是堅決打擊假冒商品。品牌商和其智慧財產權必須受到保護。我們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零容忍,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在今年1月舉辦的達沃斯論壇上,馬雲則用“與人性貪婪的戰爭”來比喻打假,稱利用大資料和新技術與全世界通力協作是贏得戰爭的方法。
阿裡巴巴此前的呼籲已得到了兩會代表委員的關注和回應。3月4日,多次提出影響廣泛提案的全國政協委員朱征夫向媒體表示,將在兩會期間提交《關於對制假售假行為加大打擊力度的提案》,建議加重對制假售假的刑罰處罰。
附馬雲微博全文:
致兩會代表委員們: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
這幾年我認為最經典的司法進步就是酒駕治理。假如沒有“酒駕一律拘留、醉駕一律入刑”的嚴刑竣法,今天中國要多出多少馬路殺手!再看假貨,絕大部分制假售假者幾乎不承擔法律責任,違法成本極低而獲利極豐,很難想像假貨如何才能打乾淨!我建議參考酒駕醉駕治理,設想假如銷售一件假貨拘留七天,製造一件假貨入刑,那麼我想今天中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現狀、食品藥品安全現狀,我們國家未來的創新能力一定會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最近關於打假的討論越來越熱烈,包括一些人大代表的建議議案,這樣的討論很健康,每一條意見都有其價值。就像五年前,如果沒有一場關於酒駕的大討論,沒有經爭論形成全社會的共識,就不會有後來的司法成果和社會進步。
對涉假行為的法律規定,很多國家奉行嚴刑重典,如美國,初犯10年以上的監禁,重犯20年以上,公司會罰到破產,連攜帶使用假貨的人也會面臨拘留,如此才有了今天美國的創新環境。
我國法律規定,制假售假案值5萬元以下沒有刑事責任;5萬元以上的頂多判7年。這是20年前的法律和10多年前的司法解釋,嚴重脫離實際,結果是今天99%的制假售假行為不了了之,200萬的案值罰20萬,老鼠過街,人人喊打,卻無人真打。
公檢法部門去年投入了巨大的力量打假,但是因為現有法律法規的滯後和不切實際,眼睜睜看著眾多案犯不能繩之以法。以阿裡巴巴為例,去年大資料排查4495件線索,截至目前,公安機關得以依據現行法律規定進行刑事打擊的只有469件,只占十分之一;我們研究了33例已經判決的案件,80%還判了緩刑;我們也研究了去年工商行政處罰的200例制假販假案件,平均罰款額不到10萬元。這樣的局面只會鼓勵更多人前赴後繼地參與制假售假!
“醉駕入刑”到今天五年多,酒駕醉駕引起的事故大幅減少,大家開始形成拒絕酒駕醉駕的自覺,“醉駕入刑”推動了多大的司法的進步和社會進步!制假售假,本質上是一種“偷竊”行為。對於小偷,自古以來是非曲直分明,但是對於偷智慧財產權,今天中國仍然缺乏社會共識。
假如改變入刑標準,治理假貨的結果肯定會大不一樣:社會會形成共識,司法機關有法可依,政府部門杜絕權力尋租;更重要的是這代表了我們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對創新的決心和真正的行動,代表了我們社會的重大進步!因為假貨對中國的傷害,遠遠不是我們看到的假貨本身,而是對創新的傷害、對勤奮誠信之人的傷害,對國家未來的傷害……
假貨之禍,橫行中國數十年,特別是在中國農村市場更是觸目驚心。今日,阿裡巴巴每天如同在“上甘嶺”戰鬥在第一線,儘管艱難,但我們推動自己不斷進步,我們已經從網上打到了網下,我們一定會鬥爭到最後一分鐘。但打假很難孤軍奮戰,憑任何一家公司之力無法根除假貨頑疾。目前法律體系的滯後更是對假貨行為構不成威懾,也為權力尋租留出了巨大空間,而治理假貨,需要全社會的合力、需要各方的協同,更需要法治的完善的基石,法治打假,行政打假,平臺打假,消費者打假,誰都不應該置身事外。
今天,現實世界裡的假貨源源不斷地從黑工廠中產出,像霧霾一樣四面八方襲來,充斥在大街小巷。互聯網首當其衝,網路平臺當然應該識別、報警、攔截,但是如果不關掉黑工廠,治理污染源,霧霾永遠不會消失,這道理明白而簡單。阿裡巴巴絕不會置身事外,但法律基石永遠是根,製造工廠永遠是源,從根開始,從源著手,才是我們國家從製造大國走向創新大國,從“嘴治”到“法治”的大道。
法律的修改、完善和進步是一件非常專業嚴肅的事情,也是一個漫長曲折的過程。我們會一直堅持打假,也會一直堅持呼籲、呐喊,為我們自己和孩子們親手打造一個“天下無假”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