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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這些廣告可能正在對你進行慢性謀殺

編者按:在當今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廣告無處不在,24小時轟炸著我們的感官世界,消耗著我們精力。但是,有這麼一種“罪大惡極”的廣告:加油站裡,它們在油箱上滾動播放,顧客加油的時候會不由自主地盯著,一看就是5分鐘;醫院候診室裡,等候就診的病人本來想閉目養神,沒想到卻盯著面前的視頻廣告發呆了10分鐘;飛機和計程車內,乘客們甚至“無處可逃”——面前座椅靠背上的廣告幾乎佔據了他們一大半的視線範圍,他們被“鎖”在座位上,動彈不得,忍受著“廣告酷刑”。

這樣描述似乎太過誇張,這並不是一個“極權社會”。我們擁有自由意志,能夠自行決定想看什麼,不想看什麼。但仔細一想,這絲毫不誇張,這種廣告讓我們的自由時間越來越少了:我們每在手機上關掉一則小廣告、在地鐵月臺上駐足觀看一個看板,就流失了數秒甚至數十秒的時間……

這種廣告可惡在哪裡?

這種廣告“罪大惡極”,是因為它們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就侵佔了我們的注意力,盜走了我們寶貴的思考時間,消耗了我們的感官。並且,在這個“時間就是金錢”的社會裡,我們付出了時間和精力接收這些廣告資訊,但是卻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試想一下,全中國十四億人,如果每個人少看幾個廣告,把時間用於生產或專注思考,將會創造多麼巨大的社會效益!

你也許會說,這些只是普通的商業廣告,它們本身也會創造社會效益,而且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是經過有關部門審核批准以後才投放的。但是,當人們越發麻木,被侵犯了時間權利,成為這種廣告的受害者而不自知的時候,我們應該警惕起來,好好地審視、思考它可能給我們這一代人造成的危害。

法律對於盜竊的定義是:”佔有某一種資源、並佔據了其大部分經濟價值或經濟效益的行為。”因此,這種侵佔我們時間與精力的廣告其實與盜竊沒有本質區別,那些大張旗鼓打廣告的公司就是在“搶錢”。諷刺的是,它們打廣告向目標受眾吹噓自己“雙位數增長、數十億收入”,但是卻很少人知道他們的收入很大部分來源於我們這些被偷走時間的受害者。

侵害人的身心健康

我們人類天生就會不由自主地關注廣告,而廣告公司則利用了這一點。近幾十年來,神經科學的進展表明,我們大腦的資源會不由自主地被聲音和移動影像所觸發。神經科學家Adam Gazzaley和心理學家Larry Rosen在聯合撰寫的《紛擾的思緒》(The Distracted Mind)中寫道:“人類對於與目標不相關的資訊干擾具有異常的敏感性。” 

人們最近才意識到,原來廣告過度轟炸感官,會損害人的精神健康。Gazzaley與Rosen指出:當今的科技時代,我們常常會持續地切換刺激源,比如從手機切換到平板電腦。不過,這種切換會對我們造成損害。

“在不同刺激源之間持續切換,會降低感知能力、影響語言能力、阻礙有效決策、並且抑制我們回憶起生活中細節記憶的能力”

——Gazzaley & Rosen

這種危害,對於兒童、青少年、老人和病患者尤為嚴重,因為他們的認知控制能力尚未發育完全,或者受到了損害。

給心靈留下片刻沉靜

不過,要注意的是,我們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廣告。我們在觀看自願購買的雜誌、報刊等讀物的時候,也會看到不少廣告,但是這種廣告不在我們討論範圍之內。因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些廣告是“經過我們同意”之後才出現在我們眼前的,畢竟我們付錢了。

你也許會說,那些侵佔人們時間精力的廣告充其量只是一種無關痛癢的困擾。但是,你可曾想過,比起這些廣告,我們生活中有太多太多更值得思考和關心的問題?

現在的社會充斥的各種感官刺激早已讓我們筋疲力盡,我們迫切需要只屬於自己的片刻閒置時間,讓內心保持哪怕幾分鐘的沉靜。那刻意給自己留下的幾分鐘,有時比什麼都重要!那些廣告帶來的侵擾之所以要嚴厲抵制,是因為他們的累加效應不僅會侵害到我們的健康,而且還會侵犯到我們身上一種寶貴的東西——那東西叫人身自由。

抵制“廣告小偷”

我們也許可以抵制傳播這種廣告的公司。不過,由於這種侵犯個人時間的行為無可避免,因此抵制的做法可能有點不切實際,畢竟要抵制一整家醫院是很麻煩的事。或者,當地政府可以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管理這種肆意傳播廣告、妨礙公眾利益的行為(public nuisances)。

其實,在歷史上我們也曾面臨同樣的問題。上世紀40年代,美國各大城市規定禁止吵鬧的廣告卡車安裝揚聲器。不過是現在還是過去,我們都應該行動起來,管一管這件小事,至少也還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一絲微不足道的安寧。

作者: Eddie

(發佈/韋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