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家屬不能輸血,你知道原因嗎?
小張的媽媽生病了,需要手術,而且還是大手術。小張認為自己已經多次無償獻血,身體健康,自己的血型也與媽媽相同,希望能夠可以直接輸血給媽媽。但是醫院拒絕了,小張非常想不通,拿我不認識的人的血給我媽媽,會不會不乾淨呀,萬一因為輸血導致愛☆禁☆滋☆禁☆病怎麼辦?對此,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輸血科主任王秀菊副教授說,對於輸血,老百姓誤區多多,親屬間輸血就是常見的一條。其實,病人輸用自己親屬的血更不安全,容易引發一系列免疫性疾病,其中包括致命性非常高的移植物抗宿主病。因此,臨床輸血的原則是避免使用親屬供者的血液。
誤區一:用自己家人的血
王秀菊副教授進一步解釋說,從某種程度上講,親屬間(如父母與子女)輸血後併發移植物抗宿主病的危險性比非親屬間輸血的危險性要大的多。這是當供血者和受血者血液的人類白細胞抗原單倍型相同時,會干擾受血者的免疫系統。受血者免疫系統的衛士們會把供血者的淋巴細胞當做自己人不作攻擊。供血者的淋巴細胞因此得以在受血者體內大量繁殖,從而反客為主。此時受到干擾的免疫系統便會把受血者的淋巴細胞當做入侵者攻擊,使得受血者的組織抗原產生免疫反應,從而大量破壞消化系統和造血系統的細胞,引發致死率極高的移植物抗宿主病,這種病起病突然,進展迅速,病情嚴重,有時醫生甚至還來不及作出診斷,病人便已經死亡,危害遠甚於愛☆禁☆滋☆禁☆病。
誤區二:輸全血效果更好
輸血時,許多老百姓都認為,輸全血比輸成分血好,似乎全血的成分更全面,效果會更好。對此王秀菊副教授說,能夠輸成分血的時候並不建議輸全血。這是因為,全血的成分並不全。血液中各種成分在不同溫度條件下有不同的保存期限,全血在4℃條件下保存,只能對紅細胞起到保護作用,而對白細胞、血小板以及不穩定的凝血因數毫無保護作用,這些成分很快會失效,特別是血小板和凝血因數在全血中不能發揮應有的功效。另外,輸全血增加輸血的風險。全血中的大量血漿增加血液迴圈和心臟負荷,可能誘發心衰或急性肺水腫;全血中的細胞碎片和抗原物質等成分對人體有害無利,可能導致輸血反應。因此,現在普遍認為,全血只適應於血容量不足而且有進行性失血的急性大量失血的病人,並非任何患者都適合或需要輸全血。
誤區三:血液是大補品
王秀菊副教授特別提到,很多老百姓認為輸血可以補充營養,因而對體弱的病人動不動就要提出輸血要求。其實,血液作為人體的一種組織,主要發揮著運輸、調節、免疫、防禦和凝血止血等功能,對增加人的體質和營養沒有直接效果。相反,輸血要冒可能傳播疾病和引起輸血反應的風險,弊大於利。這是因為庫存血不同于患者自身的血液,因此可能會導致免疫抑制反應的發生。這種異體免疫反應可能會影響患者自身的免疫調節功能,從而更容易發生術後感染,延長術後康復時間。此外,異體輸血也會引起的血源性疾病傳播,如:肝炎、愛☆禁☆滋☆禁☆病。因此把血液當成營養品來輸注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