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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受阻!共用電動單車在夾縫中艱難求生

在有效解決了用戶出行“臨門一腳”的問題之後,如今的共用單車作為“共用經濟”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分支,已經在整個社會上得到了人們的大力支持,而作為其“同胞兄弟”,同樣有著諸多優勢的“共用電動單車”最近的日子卻過的並不怎麼順利,說它在重重阻礙當中艱難前行都不為過。

落地難,共用電動單車遭當頭棒喝

就在昨天,繼上海之後,北京市關於“鼓勵規範發展共用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也正式開始徵求意見,在該意見當中,明確指出了“共用單車”作為城市慢性系統當中的組成部分,應該予以支持並鼓勵發展。但令人意外的是,共用電動單車卻意外地遭遇了當頭棒喝。北京市交通局就明確表態目前本市暫不考慮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用自行車系統當中的一部分。

雖然共用電動單車的“落選”在很多老百姓看來是非常意外的一件事,但如果我們關注共用單車行業特別是近幾個月的動態的話,其實就不難發現,或許它的落選早就已經成了定局。

其實早在去年年底,共用電動單車出現在北京的街頭還不滿一個星期的時候,公安交管部門就已經對其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叫停”,收回了全部的車輛。而在今年二月份,一家企業在通州地區投放了近百輛共用電動車,可上線還不到三天同樣也被叫停,而至於叫停的理由,交管部門給出的解釋是目前這些電動自行車均違反了相關行業的標準,簡而言之就是我們俗稱的“超標車”。

不僅是北京一地,實際上今年年初,深圳對於投放到南山區的“7號電單車”也進行了大面積的“徹查”,深圳交管部門甚至直接在公告中表示:此共用電動車已經違法,按照深圳經濟特區交通安全處罰條例,騎行該電單車的市民“在限行道路行駛”要扣留車輛並處2000元罰款。

原因多,共用電單車前路困難重重

我們都應該知道,在“共用經濟”大大較少了騎手出行成本的情況下,使用者租用共用單車與共用電動車之間所需要的花費相差不多。而既然如此,那麼為什麼騎行速度更快、乘坐更加舒適的共用電單車卻沒有享受到共用單車一樣的優惠政策和政府大力支持呢?

對於這個問題本站詢問了相關部門負責人員,而官方則對其原因進行了解釋:其實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絕共用電單車,主要是從安全的角度來考慮的,要知道共用單車具有多人次使用、露天停放等特徵,而一旦電動自行車用於共用,那麼就會存在一些安全隱患。首先由於它車身重、車速快,需要一定的騎行經驗,因此適合使用的用戶群體並不廣泛,況且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麼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往往會受到更大的傷害。那麼在實際的停放過程中呢?由於共用電單車的充電以及露天停放對於電池的安全使用與壽命都有著很大的影響,即便我們可以通過限速的方式來規避騎乘過程中的一些風險,但是供電電池所具體的潛藏安全隱患,是很難在第一時間發現的。

(電動車的安全問題始終是我們關注的重點)

其次,從上文中各地對共用電動單車的處罰理由,我們也可以看出些端倪,那就是如今市面上的大部分電動車都屬於“違規車型”。要知道如今在我國,電動車已經有了一個龐大的市場,僅在2014的統計年報中我們就能夠瞭解到當時已經有超過兩億部電單車。而由於各級交管部門對電單車的監管力度不夠,導致各類非標車出現並逐漸在市場上活躍,這就導致了一個現象,在沒有出現大面積安全問題的情況下,人們對於更加“強力”的非標車反而有著更高的興趣。

問題可以解決 但競爭恐將更加激烈

那麼共用電動單車就真的沒有辦法落地了嗎?實際上早就已經有人想到了咱們的疑問。近日,針對共用電動單車的露天停放與充電問題,不少科技界廠商就表示將會推出相關的智慧充電柱,從而在防止無序停放和解決用電問題的同時,也能夠通過設備自帶的其他功能進行大資料獲取,或者車輛自動檢測等。

不得不說這樣的設計確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相關的問題,但小編認為,這也將“共用單車”系列最大的優勢給葬送了。要知道,“共用單車”這一概念提出的根本原因就是解決用戶出行當中“最後一公里”的問題,而隨著充電柱的架設,勢必需要將共用電單車停靠在一個相對固定的位置,這樣用戶在停放和取車的過程中就失去了以往的便利性。

而這樣做又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呢?那就會在與“同門手足”共用單車的較量中完全處於劣勢,因為後者要更加的自由和便捷。

寫在最後

“共用經濟”的提出是用戶合理利用資源解決自身問題的一種表現形式,它所具有的優點已經不需要再做過多的聲明。而共用電動單車,作為其中的一環,卻並不被外界所看好,這其中除了它自身危險係數高等原因之外,行業標準化的執行力度不夠也是其備受爭議的重要原因。不過好在目前已經有不少交管部門開始以規定的形式對其進行了標準化限定,我們相信通過一段時間的努力之後,或許它也能夠成為人們出行必備的交通工具,那麼對於螢幕前的小夥伴們來說,你對共用電動車成為“即時戰力”有何想法呢?不妨在文章下面的留言區與我們交流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