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常被忽略的機場安檢機違禁物?
2017年1月1日即將頒佈的機場安檢新規注重強調違禁物過安檢機檢查的問題。經航空安保部門調查顯示,在多種違禁物品中有三種最容易被乘客忽略的違禁品,這三類物品是旅客經常隨身攜帶,但卻被明令禁止上飛機的。
第一種,是液體,分為普通液體和危險液體。普通液體包括酒、飲料、牛奶、旅客自帶的茶水,還有冬天用來取暖的以液態物品作為填充物的小型暖手袋,以及用冰水作為保鮮劑的水果;危險液體包括酒精、鹽酸、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的液體。
第二種是利器類,除了明令禁止的管制槍支,還有登山杖、玻璃刀、帶有金屬餐具的禮品盒等,此外,剃鬚刀、美工刀、女士用來修眉的專用修眉刀片、作為裝飾擺件的工藝刀和手術刀等也屬於利器。
第三種則是其他可能有危害性的物品,如打火機、玩具槍和模擬槍、空彈殼製作的工藝品和有強烈刺激性的胡椒粉、辣椒粉等。
不過,最近在國內多家機場陸續發現一些新鮮的違禁物品,比如:腰帶卡扣刀、手鏈式鎂棒打火石、鑰匙扣型打火機,這些大家平時可能很少見的東西,這些都屬於違禁物品,是不能帶上飛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