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新聞

宅基地申請條件是什麼?在哪裡申請宅基地呢?

近來很多朋友會諮詢宅基地要如何申請的事情,問題多種多樣,在此,專門梳理下宅基地申請流程是什麼以及在哪裡申請宅基地兩個問題的知識點。供有需求的朋友參考,可以對比自身的基本情況。

宅基地申請條件是什麼?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宅基地的,應向其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張榜公佈。公佈期滿沒有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後,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准後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佈。

駐鄉(鎮)工作人員在受理農村村民宅基地用地申請後,要到實地進行踏勘,認真審查申請用地範圍、面積、類型等用地條件,符合條件的,方可申請宅基地:

1、申請的宅基地位置必須符合土地方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

2、申請面積是否符合宅基地審批標準。農村村民宅基地標準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戶按3人計算,4人戶按4人計算,5人及以上按5人計算。

3、申請人的戶口必須在申請宅基地所在村組。除回鄉落戶的外,禁止批准城鎮居民佔用農村集體土地建住宅。

4、一戶農村居民只能有一戶宅基地。

在哪裡申請宅基地?

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式辦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

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後,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式辦理。

回原籍村莊、集鎮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和離休、退休幹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同胞,在村莊、集鎮規劃區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式辦理。

以上就是宅基地申請流程是什麼以及在哪裡申請宅基地兩個問題的解答。再提醒大家一點,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村民,應向本集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看房買房,築家易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