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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頭條開作 無證野蠻經營醫療廣告

去年,魏則西事件將百度推向風口浪尖,一直到現在百度也沒有完全恢復過來,市值大跌,業務調整,飽受質疑,大家總是說這一屆百度的公關很忙。

在醫療領域的業務體系令百度大為頭疼,也吃盡了苦頭,今年初百度已經宣佈關停百度醫生,但是也聲稱此舉不是放棄醫療業務,是為了今後更好地為消費者服務。不過,看起來在醫療領域惹麻煩的不止是百度,今日頭條也被曝光出現多個醫療植入廣告。

近日一位市民發現自己在今日頭條流覽新聞時候,發現總是不時位址頁面中夾雜醫院的廣告,但是據悉今日頭條是沒有此類資質的。今日頭條的確是涉嫌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廣告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和保健食品廣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應當在發佈前由有關部門(以下稱廣告審查機關)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佈。”

今日頭條在百度醫療競價事件之後這可是知法犯法啊,目前在今日頭條上幾乎每一個頁面下拉時都會出現醫療機構的廣告,比如口腔醫院、眼科醫院和中醫醫院。不僅如此,在今日頭條的頭條號裡,也出現了很多醫院的推廣文章,這些文章有一些醫療機構的服務專案和聯繫方式等資訊。其實今日頭條內出現的這些醫療廣告均是未經過衛計委審查的。如果說某些醫院具備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其實這個醫療廣告審查證明都是有較為明確嚴格的限制,而且有規定宣傳的內容的,今日頭條上面刊登的這些廣告很明顯都是誇大其詞的宣傳。

廣告法第五十八條中也提道了未經審查發佈廣告都是要被處理的,“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經審查發佈廣告的。醫療機構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明知或者應知有本條第一款規定違法行為仍設計、製作、代理、發佈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佈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佈登記證件。”據悉,市民舉報的此情況以及記者調查的相關情況,工商部門已經進行了登記,並且會就此事展開調查。如果確有此事,今日頭條這次真的是要栽跟頭了。難道在目睹了百度的教訓之後,今日頭條還是如此大膽為了利潤忽視用戶的生命健康嗎?希望今日頭條不是下一個百度,雖然他們對標的就是百度。

這並不是今日頭條首次陷入輿論漩渦

去年11月,鳳凰新聞就以今日頭條惡意劫持鳳凰新聞用戶端流量,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今日頭條立即停止有違基本商業道德的惡意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

更早之前,自2013年起,包括新京報網、《廣州日報》、《長沙晚報》、《楚天都市報》等各類媒體都曾因版權侵權將今日頭條發生糾紛。

近日亦有事端

4月26日下午消息,騰訊和搜狐近日以涉嫌侵犯其所屬作品的資訊網路傳播權為由,將今日頭條訴至海澱法院。目前,案件已被受理。

騰訊和搜狐方面稱,因今日頭條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權和約稿版權,分別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交訴狀,目前相關起訴已立案百餘件,要求今日頭條立即停止對涉案作品提供線上傳播,並就涉案作品索賠經濟損失百萬級。

文/硬度網 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