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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天津中小學教師不再終身制,5年考核一次

記者從市教委獲悉,天津發佈了《天津市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今後中小學教師將實行5年一週期的定期註冊,不再終身制,定期註冊不合格或逾期不註冊的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從今年秋季學期起,將在和平區、南開區先行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試點工作,待取得經驗後逐步在全市推行。

根據實施細則,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的物件為天津公辦幼稚園、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在編在崗教師,以及在其他公辦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並聘任中小學(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在編在崗人員(以下簡稱教師)。

註冊結論有三種:註冊合格、暫緩註冊、註冊不合格。

定期註冊合格:

滿足下列條件的,定期註冊合格:具備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有良好的師德表現;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每個註冊有效期內完成不少於國家和天津規定的360個培訓學時;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取得教師資格,初次聘用為教師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內申請首次註冊。已聘教師按規定時間申請首次註冊。教師應當在定期註冊有效期滿前60日內,申請辦理下一次教師資格定期註冊。

註冊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註冊不合格: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的;一個定期註冊週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為合格等次以下;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註冊有效期內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者,註冊有效期自動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