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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到底有什麼區別?

一、有機食品:


1931年,英國專家最早提出“有機農業”概念。1972年,5個國家的代表在法國成立了“有機農業運動國際聯盟”,該機構是世界有機農業和有機食品的民間首腦機構,總部設在德國的特里爾。我國於1993年正式加入該機構。


有機食品是按照有機農業方式生產,在生態環境良好的有機農業生產體系,在生產中不採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而是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協調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平衡,採用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過程。有機食品是一類純天然的高品質產品。


二、綠色食品:


“綠色食品”概念是我國農業部於1989年提出的。以國家政府部門的名義宣導開發綠色食品,我國是第一個國家。


綠色食品分為兩級,AA級和A級。AA級綠色食品與有機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則和標準,不允許使用任何化學農藥、化肥、防腐劑、抗生素、激素等。A級綠色食品允許限品種、限數量、限時間的使用農藥和化肥等化學合成物質,並且國家對於殘留量和重金屬含量都有嚴格的規定。

 


三、無公害食品:


無公害食品是保障消費者對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符合國家食品品質衛生標準,是最基本的市場准入條件。無公害食品與A級綠色食品類似,允許安全使用部分農藥和化肥,但是對於使用量和殘留量的規定標準比A級綠色食品寬泛些。


對比三種健康食品,他們的關係就像一座金字塔,塔基是無公害食品,中間是綠色食品,塔尖是有機食品,越往上要求越嚴格。無公害食品保證人們對食品品質安全最基本的需求,是最基本的市場准入條件;綠色食品達到了發達國家的先進標準,滿足人們對食品品質安全更高的需求;有機食品則又是一個更高的層次,是一種真正源于自然、高品質的環保型安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