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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尼爾森親筆:跑轟的前世今生

50年前,一位智者跟我說了一句讓我永生難忘的話:

“我們要加快進攻節奏,我們要跑轟。”

話雖普通,但是出自綠軍冠軍教頭“紅衣主教”奧爾巴赫之口,就顯得極有分量。當時我初出茅廬,對於要成為籃球打法新風暴的一員,激動不已。

那是1965年,彼時的我已經在聯盟掙扎了幾年,在那個夏天以自由球員的身份加盟凱爾特人。我是在1962年被芝加哥包裝工隊(公牛前身)選中,新秀賽季結束之後便被球隊踢出大名單。之後我加入湖人並在湖人經歷了兩個賽季,但場均也只能得到區區6分鐘的上場時間。對於簽約凱爾特人,我十分激動,因為一直以來我都非常仰慕奧爾巴赫教練。在“紅衣主教”的帶領下,當時的凱爾特人打著快速、流暢的進攻,並且不斷取得勝利。他們引領著籃球的新打法。

那就是快攻。

20世紀60年代的NBA,是屬於大個子的天下,中鋒往往能輕鬆統治比賽:你會在比賽中不斷看到沃爾特·貝拉米大力暴扣,或者張伯倫輕鬆抓板——大個子的影響力無處不在。

但是奧爾巴赫改變了這一切。

他想要球隊加快進攻節奏,並且掌握比賽的走向。他是比賽風格的偉大設計師,而作為教練得到的9個總冠軍,則是對他執教生涯的最有力褒獎。

作為一個新加入凱爾特人的球員,我試著慢慢去領會奧爾巴赫口中快速進攻的精髓。當時我們可能有著最偉大的中鋒——比爾-拉塞爾,但是我們仍舊要不斷提高進攻節奏,在奔跑中進行比賽。看我們當時的比賽錄影就會發現,雖然拉塞爾是一個身高6尺9寸的大個子,但他仍舊會像後衛一樣不遺餘力的穿梭全場,不斷空切和跑動參與快攻,從而得到空位出手。這在當時的聯盟是極為特別的。

但是快速進攻的打法並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我們為此進行了無數次的訓練。在每一次訓練之後,奧爾巴赫都會花費幾分鐘的時間,不斷為我們強調快攻的重要性、並不斷重申快攻成功的要點:控制籃板、及時的一傳以及穩定的終結——每一個細節都極為重要。

在奧爾巴赫的要求下,我們往往會分成兩隊進行對抗訓練:拉塞爾帶領著大個子一隊,哈弗利切克帶領著小個子一隊。在大個子隊中,往往會有:比爾拉塞爾、韋恩·埃布裡、薩奇·桑德斯、巴里·霍維爾和托比·金博爾;在小個子隊中,有:哈弗利切克、K.C鐘斯、薩姆鐘斯、湯姆桑德斯和我。按照常理,拉塞爾率領的大個子隊是應該取得勝利的一方,他們的策略非常簡單:不斷轉移球到內線,然後強打。因此從紙面上看,我們小個子隊會被輕而易舉擊潰,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因為我們擁有他們沒有的優勢:

速度。

每當奧爾巴赫一吹響練習賽的哨音,我們便開始不斷奔跑,加快攻防節奏。在速度面前,拉塞爾和他的大個子們都不足為懼。如果我們在三分線對位上了大個防守球員,我們會利用速度輕鬆過人並且上籃得分。這些聯繫讓我們明白了並不是只有大個子才能統治比賽,小個子球員也能掌控球場。

當我們在波士頓花園打正式比賽時,一切也都如那千萬次的訓練那樣:如果對手投丟了一個球,並且我們的大個子比如拉塞爾搶下了籃板,他們會立刻將球傳給後衛,之後便是速度的比拼。沒有一絲猶豫,我們會以最快速度最少的傳球次數完成得分,我們每個人都在一個速度頻率上。

當時的聯盟從未有過像我們這樣沉迷於快速進攻的球隊,而我們取得的結果也證明了這一方式的成果:在我效力於凱爾特人的11年時間中,我們拿下4次總冠軍,並且只有一個賽季單賽季輸球超過40場。我們的進攻是建立在對手投丟投籃或者被我們逼迫失誤的基礎上的,一旦對手投丟投籃或者出現失誤,我們便會打出快速反擊輕鬆得分。不得不說的是,即使是在我結束球員生涯之後,奧爾巴赫的打法理念也一直影響著我。

我第一份教練工作並不是在波士頓,而是在千里之外的密爾沃基雄鹿隊。作為球員退役之後我就成為了雄鹿隊的助理教練,但當時雄鹿主教練拉裡·科斯特洛在1977-78賽季中期辭職, 我不得不倉促出任主教練。

坦白地講,當時我並沒有做好接替主教練職位的準備。我記得我第一次指導球隊訓練時候的情形:我把隊員攏聚到一起,並且告訴他們——我根本不知道我要做什麼。

我開始嘗試像在凱爾特人打球時候那樣執教雄鹿隊,並時不時加入我自己對於打法的一些改進策略。有一點毋庸置疑的就是,我不想讓我的球隊打傳統籃球,我要讓他們提速。當然,這不輕鬆。

剛開始,雄鹿陣中並沒有因人羡慕的天賦,雄鹿沒有拉塞爾和哈弗利切克。但是雄鹿隊員每晚都會竭盡全力,這對我來說是比勝利更加重要的一點。直到我們擁有了鮑伯·蘭尼爾和保爾-普萊希之後,我意識到我們可以開始著手於進行一些瘋狂的嘗試。

當時,鮑伯·蘭尼爾的基本功和技術在大個子中數一數二,唯一的缺點就是加入雄鹿時,他以略顯老態。基於此,我不得不對我們快速打法的方式進行一些調整,使得蘭尼爾在他的身體狀況下能夠適應並融入。蘭尼爾無疑是一個極為出色的籃板手,但保爾-普萊希的加入真正讓我們球隊發生了質變。

保爾-普萊希身高6尺5寸,有著驚人的臂展和堪比後衛的控球技術。他有著前鋒的身高,但他的身體條件和技術讓我很放心地把他放到了後衛的位置上:這就像是一個擁有前鋒身體的控衛球員。在之後的7個賽季中,他場均能拿下7次助攻。當時的聯盟中並沒有多少前鋒能夠像他那樣既能得分、防守,又能送出妙傳串聯球隊。他讓球隊變得更好,他是一名現象級球員。

後來我們漸入正軌,並且不斷補充能夠符合我快速進攻理念的球員,那逐漸成為我標誌性的執教風格。11年之後,我離開了雄鹿隊,成為金州勇士的主教練,但是我並沒有停止試驗。到了1989-1990年,也就是我執教勇士的第二個賽季,我的執教風格開始真正成型,也就成為後來為人熟知的跑轟。

理想意義中的跑轟是這樣的:球場上的五個球員都是我陣中最棒的球員,不需要區分位置;球隊會不遺餘力地打出快速反擊,而這一切都由前鋒所主導。

這就是我試驗的意義所在,我不在乎場上球員的位置區分,我也不在意人們的質疑。每當有人問我為什麼總喜歡使用小陣容,我總會給他們同樣的回答:我們都盡可能地去獲得勝利,因此我會把握最優秀的球員都放在場上。

當時的勇士,我擁有三名全明星球員:蒂姆-哈達威、克裡斯-穆林和米奇-裡奇蒙德,很顯熱我希望他們總是同時在場。我青睞小個陣容,因此我們必須提速。我想要在勇士隊使用我曾經在凱爾特人和雄鹿所經歷過的打法,並且不斷調整和改進。不久之後,我們就成為了聯盟中場均得分最高的球隊,而哈達威、穆林、裡奇蒙德三人組“三個火槍手”的稱號也聞名聯盟。每個夜晚我們的目標都是要拿下100分,而跟多時候我們都得到了遠多於100分的分數

但是當你使用小個陣容時,對手無疑都會盡可能地衝擊內線。因此我調整了我的人員分配。我並不打算去和他們的大個子競爭,我想要四兩撥千斤。因此我安排我們的前鋒去持球推進,就像保爾-普萊希在雄鹿所做的那樣。但那個人不是穆林和裡奇蒙德,雖然他們都是技術精湛的前鋒;我們陣中有另外一名更合適的人選:湯姆-托爾伯特。

他並沒有像“三個手槍手”那樣聞名於聯盟,但是他足夠優秀。他身高6尺8寸,但他無疑是最具有天賦的大個子之一。每當他面對對方大個球員時,他仿佛都能獲得錯位機會,因為他能持球在外線讓對手付出代價。

作為教練,我取得的所有成就都離不開我那些默默無聞的助理教練們,是他們在幕後一次又一次地訓練隊員們。但是如果沒有奧爾巴赫教會我快速進攻的理念和機制,一切都不再可能。奧爾巴赫是跑轟的鼻祖,而不是我。

在如今的NBA,我們都能看到小個球員也能取得統治地位。 hand-check 規則推行之後,後衛們打得更加如魚得水,他們可以不斷地用控球、投籃和速度讓比賽變得更簡單。而奧爾巴赫,正是奠定這一切的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而現在有一隻球隊已經把跑轟做到了極致,那就是金州勇士隊。科爾教練做得非常出色,他激發了球隊無限的潛力,尤其是庫裡。這就像是當初我在達拉斯時,在納什身上所作的那樣:庫裡和納什一樣,對於閱讀防守、打出擋拆盒為隊友創造投籃機會有著優於常人的嗅覺,而這正是跑轟的必備條件。

這就是籃球比賽的魅力所在:不論是在什麼時期,我們都能運用並掌握新的理念和戰術。當我嘗試著將我的理念灌輸給我的球隊時,我都會一遍又一遍地告訴我的隊員們:在籃球場上你能夠抄襲和沿用。

複製沿用卓有成效的方法並沒有任何錯誤。任何成功的球隊和球員,在某種程度上他們都是被先前的偉大球隊和球員所激勵和鼓舞,從而進行模仿、學習和超越。

畢竟,我們都被某人所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