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新聞

古代有計劃生育政策嗎?生育政策又是什麼樣呢?

從“一對夫妻最好生育一個孩子”到單獨二孩政策的出臺再到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我國計劃生育呈現出由緊到松的變化趨勢。那麼,在古代有沒有相關的計劃生育政策呢?是否實行過呢?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也許“計劃生育”就是少生孩子,但這種看法是片面的。計劃生育的概念是人類有計劃地調節自身生殖行為的行為,既包括“減產”,也可以“增產”。在中國古代相當長的時間裡,實行的是鼓勵國民生育的“計生”政策。

在古代中國早期,一度提倡“晚婚”,西周時期法定適婚年齡是男子30歲,女子20歲。但在實行鼓勵多生的“計生”政策時期,適婚年齡往往被大大提前。

【月子服】

春秋時的齊國,便推行男20歲、女15歲的“計生”政策,鼓勵國民早婚,有的朝代甚至將女子婚齡提早到13歲。在齊國,官府裡有專門的“掌幼”官,負責獎勵“光榮媽媽”,比如有三個孩子的媽媽可以免交賦稅;再生一個,全家的賦稅都免了;倘若又生第五個的話,官府還派一個保姆來,這老五和保姆的口糧,全由國家負擔。此外各地還有“掌孤”官,專門負責給孤兒找領養人家,養孤人家有免賦待遇,“掌孤”官還要經常去探問。

【奶瓶】

越國實施強國戰略,其中一條重要的舉措就是鼓勵生育,增加國內人口,強制早婚。規定:“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娶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從越國計生政策來看,如今流行的年齡懸殊的“姐弟戀”“黃昏戀”均被嚴格禁止,青壯男子不能娶年齡大的女人,老男人則不准娶年輕女子。不僅如此,對未婚嫁適婚子女的父母,還要治罪。越國婦女快分娩時得報告官府,由官府派醫生守護,生男孩的獎勵兩壺酒一條狗,生女孩的獎勵兩壺酒一口豬。生三個子女的,由官府派給乳母哺育。

【待產包】

秦漢開始,“掌孤”官這類職能全化為州縣衙門的法定責任。後漢賈彪當新息縣縣長時,城南發生盜殺,城北發生溺嬰。賈彪吩咐驅車案驗,掾吏認為兩者相比,自然是盜劫害人重要,準備帶他去城南,賈縣長發火道:“寇賊害人,此則常理;母子相殘,逆天違道。”遂驅車北行。數年間,新息縣增添了數千小生命,都說是靠了賈縣長才得生存,於是男孩全取名“賈子”,女孩全取名“賈女”。

【新生兒連體衣】

到了唐代便提倡“男子娶寡婦、寡婦再改嫁”這樣的政策,否定男子娶二婚女不體面、女子“從一而終”的舊觀念。唐太宗李世民剛一當皇帝, 就鼓勵生育,還動員富人贊助娶不起老婆的窮光棍,將計劃生育的好壞、鰥寡人口的多少,作為地方領導幹部的政績指標,進行考核。不過唐代一些學者意識到人口過快增長帶來的嚴重問題,擔心“人滿”之患,於是提出了少生、甚至不生的口號。

【嬰兒隔尿墊】

到了北宋時,史有明載的官辦慈幼局出現了,不過仍鼓勵民家來局認養,官給錢米或指派乳婦,至有“不養健兒,卻養乞兒”之諺。兩宋以來,慈幼局逐漸普及,後來也有叫育嬰堂的,但專門的“掌孤”之官,則不再給編制,改作雜職。宋代,有學者估算中國人口總數首次過億。在這種背景下,便有了“少生”“優生”、重視人口品質和整體素質的“計生”理論,與現代的人口和計生政策相當接近。此時的婚齡觀有上升的趨勢。北宋還依唐開元令,規定“男年十五歲,女年十三歲,聽嫁娶”;到了南宋嘉定年間已改為男年十六歲,女年十四歲。而實際婚齡,男多在二十歲左右,女多在十五到十九歲之間。

【哺乳內衣】

到了明代末年,人們則對“人滿”之患有了更多的思考和憂慮。文學家馮夢龍說:如果每對夫婦總是生一男一女,永遠沒有增減,可以長久維持下去;倘若生二男二女,每一代就加一倍,只增不減,如何來養活他們?

清代乾隆末年,已屆耄耋之年的乾隆帝在一份上諭中表達了他對人口增長太多的憂慮,活躍于道光年間的龔自珍、魏源等人,對中國之“生齒日益繁,氣象日益隘”也極為焦慮,對可能到來的大動亂十分敏感。曾親眼目睹太平天國佔領南京的文人汪士鐸,把太平天國革命爆發的原因直截了當地歸結為中國的“人多”,並提出了一系列超越甚至違背情理的減少人口的措施。他所提出的減少人口的措施中,除了對“亂民”的屠殺政策外,更多的是針對婦女的,如推廣溺女之法,施送斷胎冷藥,嚴再嫁之律,立童貞女院等等。

中國傳統時代的人口觀至此遭到顛覆,終於發生了從“人多為福”到“人多則窮”的轉變。

歡迎訂閱 歡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