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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注意!離職除了工資,這些錢也是你的!

工作之後,離職、跳槽…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往往很多人離職都是東西一收,捲舖蓋就走,這時候你就已經虧大了!因為在某些情況下,離職後,除了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你還能得到一筆經濟賠償金!具體是怎樣的情況呢?往下看…

經濟補償金到底是什麼?

根據我國《勞動法》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依法向沒有過錯卻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支付的一種補償金。

簡單點說,就是用人單位無緣無故要把你辭退了,這個時候你可以依法申請到一筆經濟賠償金。具體情況我們往後面慢慢看。

這些情況你理當獲得補償金

1、被迫離職

被迫離職是因為用人單位存在違法情形,比如拖欠工資之類的,迫於無奈的情況下,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及被迫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

舉例:A在某單位上班,但是單位的老闆已經拖欠了A兩個月工資了,迫于生計,A不得不選擇另找工作,提出離職,這樣的情況下,A除了可以討回應得工資之外,還可以申請經濟補償金。

特殊情況:如果是A太小氣,單位並沒有拖欠工資的情況下,A不想在繼續幹下去,則不能申請。

2、用人單位未履行合同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或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舉例:A在某單位工作,簽訂勞動合同時,單位承諾會繳納五險一金,但是等A入職之後,單位未能履行,並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此時A提出離職,是可以申請補償金的。

3、不公平的合同簽訂

這裡是指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這時候勞動者提出解約,可以申請補償款。

舉例:A和單位簽約時,單位合同上有每月飯補200元這一條,但簽完後,單位在A不知情的情況下,刪除了這項,這時A提出離職後,可以申請。

4、用人單位不續約

用人單位與你所簽合同到期,接下來雙方自然就會考慮要不要繼續簽約,如果用人單位不想和你繼續續約,選擇和你友好“分手”的,用人單位就當然需支付補償金。

特殊情況:用人單位願意在提高勞動報酬的情況下與員工續約,可員工提出不續約的,用人單位可不支付補償費。

5、當你不能勝任某工作時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這種情況,用人單位也是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舉例:A在某單位工作,但是能力一般,經過單位的統一培訓後,做事還是做不好,不能讓領導滿意,這時候,單位無奈提出和A解約,這時候A是可以申請補償金的。

6、勞動者因傷病不能做某工作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舉例:A是一名工地工人,在工作期間不小心摔了腿,因而不能從事工地上的重活,工地因此要辭退A,這個時候A是可以向工地申請補償金。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因為有些公司的職業工種不同,與員工不是按時按日計算,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比如你的工資是按件計算的,而你按要求完成了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務,這時候公司提出要和你解約,那麼公司必須向你支付補償金。

特殊情況:如果員工沒能完成約定的任務遭到解約,用人單位可考慮不支付補償費。

8、用人單位黃攤子了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舉例:A在某單位工作,由於運營不當,單位宣告破產了,此時A將面臨辭退,這時候,A除了能得到應得的工資外,還可以申請補償金。

特殊情況:如果是破產,公司資金一定周轉不濟,補償費可約定往後拖,但不能不付。

9、試用期內被辭退

勞動法關於經濟補償的規定,是不區分試用期員工和正式員工的,所以即使是在試用期被裁員,你同樣可以獲得經濟補償。但如果是試用期間,勞動者不能達到單位的錄用條件,則不能申請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有多少?

關於經濟補償金的多少,是按照具體情況而定的,大致分為三種情況:

1、勞動者沒有任何過失,用人單位無故辭退,這時用人單位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

2、用人單位破產,依法裁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

3、如果是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比如嚴重失職,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這些情況沒有經濟補償金

首先,如果是因為你的過錯,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了。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其次,我們在上面說過,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時,用人單位也不需支付經濟賠償金。

你還要瞭解這些

如果用人單位拒不付我經濟補償金,怎麼辦?

雖然法律條文白紙黑字在那擺著,但總有用人單位耍流氓拒不支付的情況。如果這種情況

不幸給你碰上了,那你就只能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了。

對了,根據有實戰經驗的同學所言,申請書要儘量寫得詳細,把對方違法的條款一條一條羅列清楚,免得讓對方鑽法律漏洞。

而且,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的用人單位,是要加付賠償金的,加付標準一般在經濟補償金的50%-100%。

經濟賠償金也需要上稅嗎?

這可能是一個大家比較關心的話題,根據規定,經濟補償金總額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部分計稅。而且,在計稅時,是要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將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扣掉再算的。

不過有一種情況是不用的:就是用人單位破產了,給你發了一次性安置費用,除此之外的經濟補償金都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最後,提醒下大家

特別是剛入職場的菜鳥們,一定要知道

萬一有一天你要是被離職了

該拿的錢,一定要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