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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尊重生命,錯車勿開遠光燈

韓寒在《談革命》一文中寫道:“如果你硬要問我在中國,什麼時候是個革命的好時機,我只能說,當街上的人開車交會時都能關掉遠光燈了,就能放心革命了。但這樣的國家,也不需要任何的革命了,國民素質和教育水準到了那個份上,一切便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也許你能活著看見這個國家的偉大變革,也許你至死都是這個死結裡纏繞的纖維,但無論如何,你要永遠記得,錯車時請關掉遠光燈,也許我們的兒女將因此更早的獲得我們的父輩所追求的一切。”

每次一說到遠光燈的問題,就會引起許多人的抱怨,可見是許多司機深惡痛絕的事情。

遠光燈是汽車上重要的功能之一,與近光燈相對,俗稱“大燈”;與近光燈相比,遠光燈的光線平行射出,光線集中且亮度較大,可以照到更高更遠的物體,對於夜間駕駛員的視線有很大的説明。一般來說,近光燈只能覆蓋車輛前方最多50米的距離,遠光則可以達到上百米甚至更遠。

遠光燈可以提高視線,擴大觀察視野,這點毋庸置疑。在沒有路燈的漆黑路面上,開啟遠光燈後的可視範圍要遠遠大於只開啟近光燈。因此在這樣的環境下,開啟遠光燈是非常有必要的。

但是夜間行車時,對面車輛打著刺眼的遠光燈,晃得自己“瞬間致盲”,無法判斷前方路況。這是很多駕駛員都有過的經歷。而一些司機氣憤不過還以“顏色”,‘以亮治亮’的態度使用遠光燈,認為‘你能亮,我比你更亮’來 “回敬”對方,殊不知這樣反而更增加了雙方行車的危險。因隨意使用遠光燈導致的交通事故幾乎每天都在上演。

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在開啟路燈或者其它照明較好的道路上行車不應開啟遠光燈。開啟遠光燈的車輛應該在會車前150M之前切換至近光燈。

雖然不切換燈光的不良影響大家心知肚明,但是仍然有人不顧他人感受執意使用遠光燈行車,他們也許認為只要自己能看清對面來車,就一定不會出現危險,如果你也有這樣的想法,那就大錯特錯了。下面我們來看看開啟遠光燈會車時隱患究竟在哪?

隱患一:瞬間致盲

當夜晚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致盲時間根據駕駛員自身視力,周圍環境不同持續時間也會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續2秒左右的時間,在這兩秒的時間裡,駕駛員如同閉眼開車,對周圍的行人以及前後的來車觀察能力大大下降。

隱患二:對速度和距離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視線不好,因此人眼對於對面來車的速度判斷本來就會打折扣,在這樣的情況下,開啟遠光燈對人眼的干擾會使這一判斷力加速下降。當你開啟遠光燈,對向來車誤判了你的車速和距離,本該減速會車他卻放心的避讓自行車或是開始借到超車,此時遠光燈可就適得其反了。

隱患三:對寬度的判斷力下降

與隱患二的原理類似,遠光燈所產生的超大光暈會佔據人眼視覺中很大一部分面積,從而使得駕駛員對來車的寬度以及它身後情況的判斷力下降。從而會採取錯誤的操作。

隱患四:前車失去後方視線

當後車開啟遠光燈時,前車內外3個後視鏡中會出現大面積光暈,如果趕上你的車是淺內飾,那車內無疑就像開著燈一樣明亮。前方的三個光暈會縮小你前方路況的可視範圍,如果此時你想並線或轉彎,從後視鏡觀察後方情況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可見,錯誤的時間使用遠光燈不僅不會提高行車安全,反而會增加危險係數,對於那些明知故犯的人們,這種危險行為無異於是一種“謀殺”,所以,在這裡我同時也給各位駕駛員朋友一些日常燈光使用建議,讓遠光燈真正用於幫助我們提高行車安全。

建議一:放慢車速:夜晚視線不好,放慢車速永遠要比開啟遠光更加有助於安全。

建議二:盡可能少使用遠光燈: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比較豐富,夜晚也很難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一般這樣的路況下行車,儘量不使用遠光燈。

建議三:必要時燈光可以交替使用:在一些照明情況不佳的道路中行駛,為了不對對向來車造成影響,遠光燈可以伴隨近光燈交替使用,對向有來車時應即時切換。

建議四:經常檢查自己的燈光狀態:當遇到對面來車頻繁切換燈光照射自己時,應當檢查自己的遠光燈是否在無意中開啟。

建議五:大霧天氣禁用遠光燈,因為此時空氣透明度較差,燈光會在空氣中行程漫反射效果,不僅不會讓你看的更遠,反而會加大對來車的影響。

建議六:SUV車型如果可以調節大燈高度請調節下。不少SUV車型由於車身較高,即便開啟近光燈也會對來車造成一些類似於遠光燈的視覺影響,建議經常在城市中使用的車主,如果有大燈調節功能的,儘量將大燈角度調低,以盡可能的避免干擾其他車輛。

建議七:如果對方開了遠光燈,千萬不要慪氣用遠光燈“互晃”報復,你可以用遠近光燈轉換來提醒對方車輛關閉遠光燈!

車燈可以說是車與車之間的一種交流語言,亂用遠光燈只會增加危險,所以請尊重生命,錯車時記得關掉遠光燈,不要讓這種原本是交流的語言到最後變成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