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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資訊化專案,最高補貼300萬!

重點支援深圳市企業生產環節的資訊化建設專案,提升企業數位化、資訊化水準。
(一)企業資訊化建設類
1.生產過程資訊化專案。支援工業企業生產程序控制的資訊化、網路化。
2.研發設計資訊化專案。支援產品研發設計數位化、網路化,支援網上、網下相結合的協同設計和產品資料交換,及利用資訊網路平臺開展研究與開發合作。
3.綠色製造資訊化專案。支援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資訊技術應用,重點支援面向高耗能設備的智慧控制系統的應用。
4.資訊化綜合集成創新專案。支援工業企業關鍵業務環節資訊化的綜合集成及模式創新。
5.其它企業資訊化建設專案。支援我市重點發展行業或行業龍頭企業以資訊化促進業務流程優化或商業模式創新,提高創新發展能力及行銷、管理、服務水準,構建產業競爭新優勢。
(二)資訊化公共服務平臺類
6.資訊化公共服務平臺專案。支援針對研發設計、生產製造、共性技術、工業物流、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等環節,面向產業鏈、產業集群、行業性和區域性的資訊化服務平臺專案。
(三)資訊化服務體系建設類
7.資訊化服務體系建設專案。支援開展資訊化標準體系建設、規劃、諮詢、培訓、評估、認證、宣傳推廣等專業服務專案。重點支持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諮詢、培訓、認證、宣傳推廣及兩化融合水準評估、診斷等專業服務。
(四)省級以上項目獎勵類
8.省級以上兩化融合項目。支持經工信部、廣東省經信委認定的兩化融合類試點、示範項目。重點支持經工信部、省經信委評定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服務機構,及互聯網與工業融合創新試點示範項目。
支援數量及資助方式
(一)支援數量:有數量限制,受市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年度總額限制。
1.企業資訊化建設類專案,每個專案資助額不超過200萬元。
2.資訊化公共服務平臺類專案,每個專案資助額不超過300萬元。
3.資訊化服務體系建設類專案,每個項目資助額不超過100萬元。
4.省級以上專案獎勵類,每個專案獎勵額不超過200萬元。
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資訊化建設類專案的條件
1.專案單位屬資訊化應用企業;
2.專案單位屬製造業企業,或屬重點行業或行業龍頭企業;
3.企業成立滿2年;
4.企業上一年度繳納及減免的企業所得稅應不小於50萬元;
5.專案前3年度(2014-2016年)在資訊化硬體、軟體、網路、系統集成等方面的投資總額:申報“綠色製造資訊化專案”的,應不小於100萬元;申報其它類別項目的,應不小於400萬元;
(二)申報資訊化公共服務平臺類及資訊化服務體系建設類專案的條件
1.專案單位屬軟體發展商、資訊化服務商、行業協會或其它相關組織;
2.專案單位成立時間滿一年;
3.資訊化公共服務平臺專案申報前3年在資訊化硬體、軟體、網路、系統集成等方面的投資總額應不小於300萬元,申報時深圳企業用戶數量應達到100家。
(三)申報省級以上項目獎勵類的條件
1.經工信部、省經信委評定的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服務機構;
2.經工信部、省經信委評定的互聯網與工業融合創新試點企業、“互聯網 ”創建小鎮項目、“互聯網 ”試點項目;
3.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企業及相關貫標服務機構。
三個條件只需符合其中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