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資料是雙刃劍 隱私安全如何保證?
OFweek安防網訊 近日央視記者曝光的一則消息中透露,在網上的個人資訊“黑市”中,只要提供一個人的手機號碼,就能查到其所有的個人資訊,而且範圍覆蓋全國,能查詢的資訊包括身份戶籍、名下資產、手機通話記錄、支付寶帳號、開房記錄、航班記錄、打車記錄、“淘寶”送貨地址等,甚至如果加錢,販賣者還可以提供即時位置,誤差不超過50米,也就是說你走在哪,不法分子瞭若指掌。這則消息流出後不免弄得人心惶惶,在這個互聯網實名制時代,我們還能有個人隱私嗎?
手機實名制卻成洩露隱私的出口?
從2015年9月1日起,相關運營商將通過應用新技術、新設備等措施,進一步加強新入網客戶身份證資訊核驗;對於非實名老客戶,必要時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委工作要求採取限制通信、業務的手段,督促用戶依法實名登記。2016年工信部共組織1.2億電話使用者進行實名補登記,實現了全部電話使用者的實名登記。然而手機實名制後電信詐騙似乎並沒有被遏制住,卻成了非法獲取個人資訊的便利工具。
畢竟互聯網時代是一個資料時代,在實名制已經普及的今天,人只要上了網,個人資料已經被各個平臺保存,事實上手機用戶在被垃圾短信困擾的同時,也面臨著個人資訊已經在網上被非法買賣、濫用的危險。
我們不僅要問,我們的這些個人資訊是被誰洩露的?公安部門、運營商、電商、滴滴公司、相關產品的生產商等難道不應該負起相應的責任嗎?雖然未必所有資訊都是相關機構的內部人直接洩露出去的,但這些對應的機構理應負起相關責任,主動清查資訊洩露的管道。一個手機號就能查到這麼多個人資訊,也不完全是手機實名制實施的責任。手機實名制實行當初,是為了防範和打擊電信詐騙,然而現在卻成了不法分子的工具,實在是可悲之處。大資料技術的進步,使得掌握這一技術的機構和個人獲得相關資訊的能力大大提高。
大資料是雙刃劍 隱私如何平衡
隨著雲時代的來臨,大資料吸引了越來越多的關注。關於大資料和隱私的問題在也近幾年幾年會變得更加突出。如果不能有效的解決隱私問題,不能保護公民隱私的大資料,只會成為笑談。
2014年演員湯唯就曾遭遇電信詐騙,損失達到21萬元,當時引發網路熱議;去年清華大學一名教授在剛剛賣了一套房子,回到家立即就接到了詐騙電話,稱她漏繳各種稅款等等,各種恐嚇威逼,然後一步步使其中計,結果1760萬全部被騙走;2016年8月山東臨沂“准大學生”徐玉玉被8名詐騙分子以發放助學金為由,騙取了9900元學費,在報案回家的路上,徐玉玉因心臟驟停,搶救無效不幸離世。以上的種種實例足以告訴我們上當受騙的原因並不單單是因為缺乏人生經驗,為什麼電信詐騙為何屢屢得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個人隱私資訊洩漏所引發的。
互聯網發展越來越快、APP越來越多,與之相應的是我們的隱私資訊被越來越多的機構和大資料平臺持有。當某個大資料平臺安全上有疏忽,我們的相關資訊就可能被洩露。大資料是把雙刃劍,如何與隱私平衡是發展的關鍵。
不過相信隨著2017年6月1日起即將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推出,將能夠有效遏制個人資訊洩露。因為網路安全法不僅明確了網路產品服務提供者、運營者的責任,且提出嚴厲打擊出售販賣個人資訊的行為多種措施。
總結:
資料公開可以帶來很多便利,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安全問題,個人隱私的保護既需要約束使用者和運營商的行為,也需要公安、立法司法、工商管理等部門加強網路監管,加大懲罰力度,畢竟目前我國專門針對資料安全或資訊安全之類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完善,相關的廠商、公司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
手機實名制卻成洩露隱私的出口?
從2015年9月1日起,相關運營商將通過應用新技術、新設備等措施,進一步加強新入網客戶身份證資訊核驗;對於非實名老客戶,必要時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委工作要求採取限制通信、業務的手段,督促用戶依法實名登記。2016年工信部共組織1.2億電話使用者進行實名補登記,實現了全部電話使用者的實名登記。然而手機實名制後電信詐騙似乎並沒有被遏制住,卻成了非法獲取個人資訊的便利工具。
畢竟互聯網時代是一個資料時代,在實名制已經普及的今天,人只要上了網,個人資料已經被各個平臺保存,事實上手機用戶在被垃圾短信困擾的同時,也面臨著個人資訊已經在網上被非法買賣、濫用的危險。
我們不僅要問,我們的這些個人資訊是被誰洩露的?公安部門、運營商、電商、滴滴公司、相關產品的生產商等難道不應該負起相應的責任嗎?雖然未必所有資訊都是相關機構的內部人直接洩露出去的,但這些對應的機構理應負起相關責任,主動清查資訊洩露的管道。一個手機號就能查到這麼多個人資訊,也不完全是手機實名制實施的責任。手機實名制實行當初,是為了防範和打擊電信詐騙,然而現在卻成了不法分子的工具,實在是可悲之處。大資料技術的進步,使得掌握這一技術的機構和個人獲得相關資訊的能力大大提高。
大資料是雙刃劍 隱私如何平衡
隨著雲時代的來臨,大資料吸引了越來越多的關注。關於大資料和隱私的問題在也近幾年幾年會變得更加突出。如果不能有效的解決隱私問題,不能保護公民隱私的大資料,只會成為笑談。
2014年演員湯唯就曾遭遇電信詐騙,損失達到21萬元,當時引發網路熱議;去年清華大學一名教授在剛剛賣了一套房子,回到家立即就接到了詐騙電話,稱她漏繳各種稅款等等,各種恐嚇威逼,然後一步步使其中計,結果1760萬全部被騙走;2016年8月山東臨沂“准大學生”徐玉玉被8名詐騙分子以發放助學金為由,騙取了9900元學費,在報案回家的路上,徐玉玉因心臟驟停,搶救無效不幸離世。以上的種種實例足以告訴我們上當受騙的原因並不單單是因為缺乏人生經驗,為什麼電信詐騙為何屢屢得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個人隱私資訊洩漏所引發的。
互聯網發展越來越快、APP越來越多,與之相應的是我們的隱私資訊被越來越多的機構和大資料平臺持有。當某個大資料平臺安全上有疏忽,我們的相關資訊就可能被洩露。大資料是把雙刃劍,如何與隱私平衡是發展的關鍵。
不過相信隨著2017年6月1日起即將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推出,將能夠有效遏制個人資訊洩露。因為網路安全法不僅明確了網路產品服務提供者、運營者的責任,且提出嚴厲打擊出售販賣個人資訊的行為多種措施。
總結:
資料公開可以帶來很多便利,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安全問題,個人隱私的保護既需要約束使用者和運營商的行為,也需要公安、立法司法、工商管理等部門加強網路監管,加大懲罰力度,畢竟目前我國專門針對資料安全或資訊安全之類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完善,相關的廠商、公司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